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部分会议材料。准备县政府会议,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对各部门、各乡镇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对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县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四)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总值班工作;主管全县信息化工作,承办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引导对全县经济建设和政府的宣传报道。
(五)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
(六)做好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县政府办公室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
(七)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综合股、政务股、机要室、信访室、后勤管理股、外事股,信息中心,政策研究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7.70万元,比2022年预算415.18万元增加392.52万元,增加94.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建数字政府指挥中心及人员变化等因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124.76万元,比2022年预算持平。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保障运转经费2个。
3.项目评审情况
2023年申请项目共0个,其中纳入预算评审0个,涉及金额0万元,故不存在项目评审情况。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3.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3.43万元,增加6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建数字政府中心及运营费用、单位人员经费等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增长率为0。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22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实际支出情况,对2023年预算进行调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度减少3.55万元,,下降9.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
4.培训费3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5.会议15万元,与2022年预算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支出情况,对2023年预算进行调减。
6.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财政预算为343.7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18.7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建数字政府指挥中心及运营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85.0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 0万元(办公用房由县政府机关服务后勤中心统一分派,统一管理)。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车辆价值106.7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1.2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5台总价2.5万元,捷式计算机3台2.1万元,激光打印机3台0.9万元,复印机1台1.6万元,碎纸机4台0.6万元,办公家具等3.5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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