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策和县委的决定、决议,负责工业集中区的建设与发展。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省、市、县授权,制定促进工业集中区区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建设管理制度、办法、细则,并负责维组织实施。
(三)统筹编制集中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按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的要求,审批、核准、备案集中区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负责协调办理相关项目建设手续。组织实施集中区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五)负责集中区经济发展、经济统计、招商引资、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协调服务工作;管理集中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集中区
财政预决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及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运营,
筹集、管理集中区建设资金;指导、监督集中区企业依法经营、
照章纳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七)负责集中区机构编制、干部管理监督、退休职工、工资管理、人才工作、干部职工培训、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等工作。
(八)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集中区土地征收、报批、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集中区范围内的土地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工作;配合做好集中区自然资源管理、不动产交易和确权登记工作。
(九)负责集中区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的预审和上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集中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集中区内土地的统一开发;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业集中区内的基础设施。
(十一)组织编制并上报集中区环境保护规划,督促入驻企业报批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环保设计和工程,负责监督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设施与主体工程环保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十二)负责协调配合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配合集中区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工作。协调、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的派驻机构做好工作。
(十四)根据县政府授权,对集中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保障集中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问题。
(十五)负责集中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群团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13名。现共有干部职工12人,其中在职职工12人。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建设管理科、六峰园区管理科、城关示范区管理科、磐安示范区管理科等6个机构。2021年9月,根据谷机编委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甘谷县城关乡镇企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甘谷县六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磐安乡镇企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整合成立甘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配备了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后,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正式挂牌。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86.55万元,比2022年99.21万元增加87.34万元,增加88%。增加的原因是1、2023年预算中增加了退休人员工资预算; 2、人员工资预算中增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预算,往年几项预算财政局统一预算。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55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1、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15万元,公用经费2.4 万元。比2022年预算99.21万元增加87.34元,增加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3年预算中增加了退休人员工资预算; 2、人员工资预算中增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预算,往年几项预算财政局统一预算。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09.98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3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5.82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10.2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三)办公费2.4万元,比2022年预算2.6万元减少0.2万元. 减少8.33% 。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发放在册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人均0.2万元,减少0.2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甘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为8315.77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净值4815.77元;无形资产3500元。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