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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谷县委宣传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20230428-154538-666 时间:2021-03-04 来源:甘谷县委宣传部   
 

    2021年甘谷县委宣传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谷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全县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和哲学社科规划工作;引导指导和统筹舆情信息、新闻、出版、文艺工作;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中共甘谷县委宣传部是中共甘谷县委员会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我县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理论室、新闻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室、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室。

  参照公务员管理科室为县委讲师组。

  下属2个事业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网络舆情监测中心。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520.8万元,比2020年502.7万元增加18.1万元,增长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0.8万元,比2020年502.7万元增加18.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预算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52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1万元,增长3.6%。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万元,公用经费43.8万元。比2020年预算179.4增加1.4万元,增加0.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3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数增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510.8万元。

  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 0 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

  (三)会议费

  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4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级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流动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长0%,占资产总额0.00%;固定资产30.64万元,较上年增长-13.94%,占资产总额100.00%;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7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7.68%(其中,房屋20.7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7.68%);通用设备5.62万元,占18.34%(其中,车辆0万元,占0.00%,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28万元,占13.98%。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1)购买第三方评价服务经费330万元;(2)补助、补贴项目10万元,项目合计310万元。效果目标大于80%,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下属2个事业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网络舆情监测中心。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520.8万元,比2020年502.7万元增加18.1万元,增长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0.8万元,比2020年502.7万元增加18.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预算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52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1万元,增长3.6%。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万元,公用经费43.8万元。比2020年预算179.4增加1.4万元,增加0.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3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数增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510.8万元。

  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 0 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

  (三)会议费

  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4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级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流动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长0%,占资产总额0.00%;固定资产30.64万元,较上年增长-13.94%,占资产总额100.00%;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7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7.68%(其中,房屋20.7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7.68%);通用设备5.62万元,占18.34%(其中,车辆0万元,占0.00%,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28万元,占13.98%。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1)购买第三方评价服务经费330万元;(2)补助、补贴项目10万元,项目合计310万元。效果目标大于80%,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jpg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4.jpg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1.jpg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