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工商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一)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
(三)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第三条 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三)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四条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一)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
(二)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制定。
第五条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
(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三)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条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二、机构设置
甘谷县工商业联合会为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3人,领导职务为主席1人,秘书长1人。下设商会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事业人员2人。现有行政人员6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89.67万元,比2022年75万元增加14.86万元,上涨19.56%,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人员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7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预算支出89.67万元。
1、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67万元,公用经费3万元。比2022年预算75万元增加了14.86万元,上涨19.56%,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
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89.6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
(三)办公费3万元,比2022年预算3万元增加了0万元。上涨0% 。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甘谷县工商联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1.82万元,占81.7 %;无形资产(记账软件)0.48万元,占资产总额 18.3%。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