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委组织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研究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党内生活制度的建议,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考察、任免、调配、退(离)休审批工作及全县干部监督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改革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负责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机制。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组织组、干部组、公务员管理组和老干部事务服务中心。挂公务员局、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老干部局牌子。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0159.38万元,比2022年9472.46万元增加686.92万元,增长7.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59.38万元,比2022年增加686.9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村组干部报酬及村级办公经费县级配套。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10159.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86.92万元,增长7.25%。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55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5.58万元,公用经费190.8万元。较2022年增加了116.74万元,原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9603万元,为基层党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及村阵地建设。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556.38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较2022年的3.5万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22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统一从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平台申请)。
(二)培训费
培训费30万元,较2022年基本持平。
(三)会议费
会议费10万元,较2022年基本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9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占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均为县级配套项目,效果目标大于80%,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