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承担全县县城规划区内市容市貌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县城建成区内市容市貌的管理,科学制定探讨本单位对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市民做一个文明守规的公民,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股、执法股、督查股,同时下设七个执法中队。
(二)单位性质及人员编制
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县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内设机构及第一至第六中队为参公编制,第七中队为事业编制。核定总编制为67名,其中参公55名,事业12名;实有人数65人,其中参公45人,事业20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526.26万元,比2020年507.38万元增加18.88万元,增长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6.26万元,比2020年增加18.8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526.2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88万元,增长3.7%。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526.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06
万元,公用经费1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88万元,增长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城乡社区支出526.26 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一般罚没收入5万,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0万,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4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2万元,比2020年增加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逐年增加。
(二)培训费
培训费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业务培训费。
(三)会议费
无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3.2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流动资产占0%,固定资产占99.67%,无形资产占0.33%。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 (1)公益性岗位定额补贴39.96万元,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