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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谷县总工会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20230420-173159-000 时间:2021-03-05 来源:甘谷县总工会   
 

  2021年甘谷县总工会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2、研究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向县委和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需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监督检查 《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5、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6、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和上解,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总工会现有3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党的建设职能、加强工作督查职能。

  组宣室: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职工之家建设、职工宣传教育和网络服务职能,履行代表联络工作职责。

  法律保障室:挂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依法维权职能,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帮扶解困职能以及服务职工工作,履行劳动关系和社会联络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厂务公开职能,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经济工作室:负责指导劳模、职工、班组创新和参与经济建设,开展劳动竞赛、技能大赛、促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职能。

  财务室:负责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职能,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

  甘谷县职工服务中心,负责对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再就业、医疗、体检、生活、子女上学、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服务职能。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92.45万元,比2020年79.29万元增加51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2.45万元,比2020年79.29万元增加513.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项目预算资金;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2.45万元,比2020年79.29万元预算增加513.16万元。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59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05万元,公用经费4.4万元。比2020年增加51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困难职工慰问金项目支出2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5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0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项目。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59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 万元。

  3、农林水支出1.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 0 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7万元,比2020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和2020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和2020年持平。

  (三)会议费

  会议费0.4万元,和2020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4.4万元,和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流动资产占0%,固定资产占100%,无形资产占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1)困难职工春节慰问金25万元,(2)工会经费500万元,效果目标大于80%,预算资金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定.xls
2021年县财政划拨经费管理办法.pdf
2021年困难职工慰问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