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谷县委统战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的代表人物。
(三)负责统一管理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四)负责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五)负责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侨务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七)负责联系工商业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
(八) 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政策建议。
(九)负责协调、指导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以及学校、企业的统战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甘谷县委统战部(挂民族宗教局、县委统战事务服务中心),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部长1名(县委常委担任),副部长2名(1名兼民族宗教局局长);核定事业编制4人,另外核定行政工勤编制2名。现实有在编行政人员8名,事业5人、行政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9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141.6万元,比2020年141.07万元增加了0.53万元,增加0.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6万元,比2020年141.07万元增加了0.53万元,增加了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14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0.53万元,增加0.04%。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4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4万元,公用经费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0.53万元,增加0.04%。增加了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
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141.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 0 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1.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占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县委统战部2021年业务费、统战事业费、宗教人士生活费。效果目标大于80%,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谷县委统战部
2021年2月25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