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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索引号:20230428-154426-315 时间:2022-08-25 来源:甘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甘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承担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警卫工作,开展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登记管理工作,按权限先期处置涉路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突发事件。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隶属于甘谷县公安局,为正科级建制,一级预算单位。下属道路中队、综合勤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管所四个副科级建制中队,另设路查中队、秩序宣传中队、城区中队、指挥中心、考试中心等内设机构。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公务员编制民警数为20人,现有在民警18人,。退休5人。全部为公务员编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17.86万元,同比增加160.83万元,同比增长18.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7.86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采购了执勤执法车辆和公安交通管理专用设备,人员增资。

  2021年支出总计1017.86万元,同比增加160.83万元,同比增长18.77%,其中:基本支出1017.86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1016.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中,较上年度“三公经费”相比增加购置执法执勤车辆支出,专用设备购置中增加了公安交通管理设备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无增减。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7.86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60.83万元,同比增长18.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7.8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购置了公安交通管理专用设备。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17.86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60.83万元,同比增长18.77%。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1016.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中,较上年度“三公经费”相比增加购置执法执勤车辆支出,专用设备购置中增加了公安交通管理设备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无增减。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7.86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13.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7.0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2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413.51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36万元包括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人员支出231.3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786.5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6.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万21.19元,增长82.23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次数0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次,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置费13.56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13.56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辆。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3.37万元,较上年25.74万元增长29.64%,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严重,维护运行成本提高,工作勤务增多,车辆运行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52万元,较上年287.18万元增长173.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电子警察建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3万元,实际支出413.5万元,较上年348.62万元增长52.89%,其中:货物支出 413.5万元、工程支出 413.5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3751.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3821.68平方米,价值1249.91万元;车辆10辆,价值145.19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套,价值214.7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套,价值1484.8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56.87万元

  六、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目标一致)

  1、预防、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加大“智慧交管”建设投入力度。

  3、加强先进执法装备投入,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升规范执法。

  4、加强农村劝导站建设,强化农村道路管控力度。

  5、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1017.86万元。

  2、项目支出0。

  3、“三公”经费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3万元,较上年25.73万元增加21.19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购置2台执法执勤车辆,其余部分车辆老化,增加了运行维护成本。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目标1、预防、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目标2、加大“智慧交管”建设投入力度。

  目标3、加强先进执法装备投入,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升规范执法。

  目标4、加强农村劝导站建设,强化农村道路管控力度。

  目标5、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服务的宗旨意识,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塑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责任担当,过硬的本领,优良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队伍。切实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用忠诚和担当维护好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附件:
交警大队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doc
交警大队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