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大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
(十一)、按照< 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以及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十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展人大工作调研。
(十七、)承办县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财经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法制监察司法民侨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机关共有职工96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41人,退休55人,遗嘱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682.77万元,同比增加71.15万元,同比增加1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77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收入增加的是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2021年支出总计682.77万元,同比增加71.15万元,同比增加11.6%,其中:基本支出682.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万元。
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2.77万元,占当年预算的 111.6%,同比增加71.15万元,同比增加1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2.7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82.77万元,占当年预算的 111.6%,同比增加71.15万元,同比增加11.6%。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1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8.5%。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三名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2021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7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78.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76.9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1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人员支出405.8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276.9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万元,完成预算的76.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64元,完成预算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21.6%。“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54万元,增加27%,“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成本高。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5次,接待人次200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73万元,较上年4.04万元减少2.31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省市调研次数减少,兄弟县区人大考察交流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64万元,较上年19.34万元减少0.30万元,精简维护成本,精简支出经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各项费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91万元,较上年141.49万元增加135.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换届选举年,印制选票多;因疫情影响,人大会议期间增加了防疫人员、纪检人员、食品安全员等,所有人员全部采取闭环管理,因此,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20万元,实际支出96.2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96.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146.80万元,资产折旧54.07万元,净资产85.16万元。
六、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天水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县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的精心指导和单位的监管指导下,办公室认真开展了评价工作,填报了相关的评价材料,在此基础上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
2021年支出总计682.77万元,同比增加71.15万元,同比增加11.6%,其中:基本支出682.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换届选举年,印制选票多;因疫情影响,人大会议期间增加了防疫人员、纪检人员、食品安全员等,所有人员全部采取闭环管理,因此,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财政。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全面、科学。2021年部门决算、绩效目标填报等都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和经营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