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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索引号:20230424-145133-531 时间:2020-07-21 来源:   
 
甘谷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谷县委、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19〕2号)和《甘谷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谷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通知》(谷改办发〔2019〕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谷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甘谷县交通运输局。
    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事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标准拟订、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为全县辖区内国省干线及县级公路、桥梁新建、改建、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养护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建设、养护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国省干线普通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为全县公路、道路运输交通战备保障和应急管理提供服务;为全县交通工程质量与交通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承担全县公路、道路技术政策、科技创新、可研成果推广应用和环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县国省干线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状况检测提供技术支持。
    (五)负责全县路网信息收集、处置的相关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中心协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协调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承担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政务公开、信息报告、信息化建设。
    (二)公路养护股。负责全县辖区内省、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路网巡查检查等服务保障工作,并为公路养护管理、路网运行状况监测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县公路科技项目的管理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公路建设股。负责全县普通公路新建改建的实施、管理、现场指导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并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各项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运输服务股。负责全县客货运输线路、营运车辆、客货站场等事务服务工作。
    第五条  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名。设主任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25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甘谷县新兴镇姚庄西路36号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8-562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