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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索引号:20230424-145132-645 时间:2020-07-21 来源:   
 
甘谷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谷县委、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19〕2号)和《甘谷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谷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通知》(谷改办发〔2019〕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谷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三条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发展和管理住宅及房地产业和执行住房保障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房改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二)负责落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三)负责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四)负责住房保障档案管理,承担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保障对象等情况的统计汇总、整理分析及报表的上报工作。
    (五)负责房屋买卖、出租、拍卖、典当、置换等经营活动的协调、指导等工作;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进行初审、报批、登记备案管理;组织对房地产中介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培训工作。
    (六)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及房改售房资金归集、结转和经营工作。
    (七)负责全县物业管理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工作。
    (八)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房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申报备案、商品房预售核准和现售备案、网签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商品房交付使用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档、秘书印鉴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新闻宣传、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安全保卫、督查督办、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老干部工作。
    (二)住房保障股。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审核、审批和后续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报表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动态管理,申报、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年度目标任务分解、银行贷款协调、项目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产权证办理等工作。
    (三)市场股。负责对房地产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对城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及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负责房屋买卖、租赁、典当、抵押、拍卖、析产、互换经营活动的协调、指导;负责全县各类房屋交易合同、销(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资质、资格审查、年核、注册登记和业务培训;参与制定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
    (四)物业管理股。负责全县物业管理企业的资格审查和资质管理;负责全县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负责组织开展合格优秀居住小区的创建活动;负责对城区房屋共用部位和共同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收缴代管和使用的审查核拨;指导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开展;检查指导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质量,纠正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物业管理的业务统计。负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建立、维护物业服务和管理电子信息平台;指导物业承接查验使用与维护、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等工作。
    (五)直管公房股。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管理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年度公房租金的收入、使用计划的编报;负责公房租金的收缴、使用;负责公房的维修、养护; 负责对抢占公房、串租、串户等违法行为的清查、清理和直管公房案件投诉和上访的调查。
    第五条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六条  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25日起施行。
    单位名称:甘谷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模范村1号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25606
    负责人姓名:张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