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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索引号:ggxrmzf/2025-00304 时间:2020-07-21 来源:   
 
甘谷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谷县委、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19〕2号)和《甘谷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谷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通知》(谷改办发〔2019〕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谷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甘谷县卫生健康局。
    第三条  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基层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为基层单位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紧紧围绕卫生防病业务工作任务与重大活动,开展健康教育与社会宣传和自然灾害、事故、疾病暴发流行时的应急性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农村、医院及学校等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建立和发展与各媒体、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分类、处理及信息资料开发利用。
    (二)在县爱卫会的领导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社会卫生管理,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研究提出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县老龄工作总体计划,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保障体系、老年照料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体系,深入广泛开展老龄工作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落实有关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全力为老年人服务;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
    (四)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记录流入人员生育情况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通报,为本县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育龄人员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应用,及时、准确的提供流动人口的信息;负责流动人口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地方病监测、防治工作,开展地方病防治研究、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负责地方病防治培训与技术指导,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地方病防治保障。
    (六)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行业指导;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纪要、档案、信访、议案和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文稿起草、新闻宣传、考勤考核、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及中心日常工作。
    (二)健康教育股。制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对基层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健康教育与社会宣传活动;加强对社区、农村、医院及学校等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建立和发展与各媒体、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分类、处理及信息资料开发利用;在县爱卫会的领导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社会卫生管理工作。
    (三)老龄服务股。研究提出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县老龄工作总体计划,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保障体系、老年照料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开展老龄工作宣传活动;落实有关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
    (四)流动人口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应用,及时、准确的提供流动人口的信息;负责流动人口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五)地病防治股。负责地方病监测、防治工作,为地方病防治提供培训与技术指导;开展地方病防治研究、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
    第五条  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25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东大街20号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1421 
    负责人姓名:张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