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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索引号:20230424-145128-722 时间:2020-07-21 来源:   
 
甘谷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2号)和《甘谷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谷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通知》(谷改办发〔2019〕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谷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甘谷县应急管理局。
    第三条  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应急救援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救援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工作,规划和布局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技术服务。
    (二)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类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的技术服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设施维护工作。
    (三)负责全县应急救援资源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县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县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掌握全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人员编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大型机械设备情况,协调联系县内有关企业调用大型机械设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县应急局常用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工作。
    (五)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承担组织协调专家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应急预案评审、标准化建设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设施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县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县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掌握全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人员编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大型机械设备情况,协调联系县内有关企业调用大型机械设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县应急局常用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工作。
    (二)技术服务股。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工作,规划和布局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技术服务。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类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的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承担组织协调专家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应急预案评审、标准化建设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五条  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25日起施行。
    单位名称:甘谷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新城街120号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和办公时段以外的时间都安排了应急值班人员)
    联系方式: 0938-5636359(办公室电话及传真)
    0938-5635386(值班室电话及传真)
    负责人姓名:李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