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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20230424-145123-528 时间:2020-08-04 来源:甘谷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甘谷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54号)和《中共甘谷县委、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甘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发〔2010〕26号)精神,设立甘谷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甘谷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增加部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管理职责:负责审批和管理户外广告的设置;负责审批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内临街机动车维修、清洗经营点的设置;协调有关部门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占用车行道以外道路设置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进行统一规划、审批。协调有关部门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占用人行道或公共场地设置护栏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安排部署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四)承担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察责任。
    (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六)受理、办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
    (七)负责审批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
    (八)负责审批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内临街机动车辆维修、清洗经营点的设置。
    (九)协调有关部门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占用车行道以外道路设置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进行统一规划、审批。
    (十)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和财务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负责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和中队工作,负责对上级指示、局务会议和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局务会的议题收集、记录工作,筹备组织全局的重要会议。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收发、传递、文印和督办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房产、办公器材、车辆、油料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职工工资、福利,负责罚没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物品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卫生、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工作及执法人员的生活福利,处理有关紧急事务。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抓好组织、人事工作。主管局机关、各中队岗位责任制的建立推行工作,负责年度考核评比。编写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负责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
    (二)执法股
    根据市、县综合执法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要点,计划。监督检查各执法中队的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统计工作,每月汇总各中队执勤业务报表,为上级领导提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基础数据。对各执法中队在执法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裁定,指导有关执法中队完成城市管理专项综合执法工作。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明确职责和任务。负责对重大复杂案件直接立案查处工作。做好局信访投诉工作,受理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并批转相关中队对案件进行处理或直接查处,代表执法局对信访案件进行回复。处理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案、提案并回复。
    (三)法制股
    组织开展甘谷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课题的调查研究,编写调查报告,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依据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任务进行细化,制定内部各项综合执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执法责任制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使执法局及各执法中队依法执法,统一规范。负责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员的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规的整理汇编工作。负责局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局执法股和各执法中队的案件审批工作。
     (四)督查股
    对全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全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不依法处理、不及时查处的案件。对全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和队容风纪进行督查。负责督查各执法中队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履行职责情况。负责查处其他有关部门委托处理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人员编制
    甘谷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甘谷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所属事业单位
    甘谷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6个),均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总编制60名。
    主要职责: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执勤巡查工作;负责纠正职责范围内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报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六、附则
    本规定由甘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甘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负责人:牛道林
    办公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新城街菜市口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3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