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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供销合作社

索引号:20230424-145122-927 时间:2020-08-05 来源:甘谷县供销合作社   
 
甘谷县供销合作社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甘谷县委、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设立甘谷县供销合作社,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
    (三)负责全县以农资商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再生资源为重点,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参与构建区域性物流平台,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提供便利渠道。
    (四)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农民培训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五)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与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六)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扶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七)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及救灾物资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参与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负责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人才开发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九)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所属企业、基层社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谷县供销合作社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保证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研究、起草全县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管理、政务信息、精神文明及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县供销社党委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及直属企业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群团工作;承担本社的法制教育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合作指导股
    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及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全县供销社系统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和业务经营发展规划;指导基层社组织建设和经营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储备和农资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农副产品、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经营的行业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系统业务经营规划,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和税务、信贷法规、制度;负责对社有资产的监督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考核工作;负责制定所属企业经营目标及进行财务监督,指导全系统财务、统计、审计工作;编审各类会计、统计、审计报表和报告;负责机关经费收支、预(决)算编制、财务核算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甘谷县供销合作社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甘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甘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大什字水门巷对面供销社家属楼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2025
    负责人姓名: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