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中共甘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索引号:20230424-143011-300 时间:2019-07-03 来源:中共甘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甘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甘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编办)的机构定性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行政建制,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第三条 县委编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编办是县委主管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县直各部门之间、县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权责划分。
    (三)负责审核审批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负责省、市编委下达和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县直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协调申报调整全县机关部门人员编制;负责党政群以及政法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总额调整的审核上报。
    (四)负责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县级党政群及政法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限额和人员结构比例。
    (五)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和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和县直各部门所属股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负责审核上报县委、县政府直属和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组织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上报科级、副科级事业机构;审批股级事业机构,并向市编委办上报备案。
    (六)负责拟订和完善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管理及空编补员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及空编补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构编制责任审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法制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监督检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构;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
    (十)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县直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负责县直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
    (十一)负责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技术指导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政工、人事、劳资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公文审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和有关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负责印鉴管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经费的年度预算、日常支出和机关财务、财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考勤工作;负责政务接待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系统的廉政建设。
    (二)法规股。负责拟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针、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落实;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调研工作;负责掌握中央、省、市党政机构改革动态,分析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信息采编上报工作。
    (三)行政股。负责拟订县级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措施;审核乡镇、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县乡镇、机关各部门空编补员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全县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资料。负责全县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四)事业股。研究提出县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措施;审核、调整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和经费开支渠道;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空编补员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全县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资料。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具体措施;指导、组织乡镇、县直各部门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受理、认定、颁证、公告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监管已登记事业单位证书的管理使用及事业单位履行职责任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开展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和信息库的建立与管理。
    第五条 县委编办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他领导职数另行核定。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第六条 县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负责人:余虎全
    办公地址:大像山镇冀城南路统办大楼一楼东0118室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8-562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