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谷县委政策研究室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谷县委、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19〕2号)和《甘谷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谷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通知》(谷改办〔2019〕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甘谷县委政策研究室(以下简称县委政策研究室)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中共甘谷县委。
第三条 县委政策研究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材料和县委领导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对全县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并对县委决策开展跟踪调研、提出对策。
(三)配合县委有关部门,就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民主与法治建设、农业农村、科教文卫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方针政策进行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四)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策研究室下达的调研任务、调研文章及相关工作,向中央和省、市委党刊及内部刊物供稿。
(五)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党委开展调研活动。
(六)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委政策研究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组。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档案、保密和接待等工作;承担单位党建的日常工作;负责县委有关文件、文稿和会议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筛选重要综合信息,为县委决策工作服务。
(二)调研组。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对全县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围绕县委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第五条 县委政策研究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 3月25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大像山镇冀城南路统办大楼三楼601室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8-5621026
负责人姓名:王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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