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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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示名单(第一期)
现将2025年度第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示如下。
2025.12.05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部署,甘谷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甘谷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推荐审核评定工作。经自主申报、部门推荐、走访核实、征求意见等程序,初步确定42户个体工商户符合“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现将拟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名单公示见附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认定对象有不同意见,...
2025.11.03 -
甘谷县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的攻坚之年。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部署,聚焦五个市场环境,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更加注重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
2025.08.21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域内过期未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的公告
经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清理,辖区284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且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手续,现依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规定,现对以下284家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予以注销。需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和企业,...
2025.08.19 -
2024年度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
2025.08.01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绩效自评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项目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谷财[2025]35号)及《甘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甘谷县县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规程>的通知》(谷财发[2022]85号)文件要求,我局已上报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县财政局对我部门报送的2024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进行了抽查复核,根据通报的问题,我单位对2024年度绩效自评进行了整改,现将2024年度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整改报告予以公示。...
2025.06.20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二批使用“甘谷辣椒”“甘谷花椒”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情况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地理标志保,更好地完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任务。根据示范区建设要求,为规范我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现就我县2025年第二批使用“甘谷辣椒”“甘谷花椒”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情况公告如下:一、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的企业:(...
2025.05.30 -
关于公开征集生产经营使用肉毒素违法线索的公告
2025.05.19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用水电气“三表”的计量管理,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二、征集范围征集安装使用未经强制检定合格的民用“三表”、利用民用“三表”计量作弊、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计量违法问题线索;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价外加价收费、多计多收价费、...
2025.05.09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印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采购人: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企业印章(每套含3枚印章)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公章刻制且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主体; 2. 近三年无异常经营,无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 3. 提供样品。 二、报名及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2.方式: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印章样品至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3室审核领取谈判文件。...
2025.03.18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一、部门/单位职责二、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总体情况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九、名词解释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二、部门/...
2025.02.17 -
关于注销甘谷县冀康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2024.12.12 -
甘谷县关于规范殡葬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4.11.18 -
2023年度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
2024.09.14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手机变砝码 计量惠民生”活动的通告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计量秩序,提升全民法治计量意识,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手机变砝码 计量惠民生”贴标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活动内容在活动现场用检定合格、准确度高的电子计价秤为群众称重手机并加贴重量标签,让手机变成“砝码”,购物时可快速判断是否遭遇了缺斤少两的“黑心秤”。二、活动时间及地址1、集中贴标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00-11:00地点:大十字广场、新广场和西城区新城国际门口2、...
2024.08.06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函
夏季气温升高,湿度增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同时,野生蘑菇、野菜也因夏季雨量充沛而进入生长旺盛期,极易发生误采误食引发食物中毒。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甘谷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发布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函。1.严格清理库存。餐饮服务单位要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发现有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要及时销毁,禁止使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学校食堂、校外集体用餐单位等要合理计划购进食品及原料,...
2024.07.15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告知书
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为有效控制餐饮油烟直排,全面改善甘谷县城乡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现就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全县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必须为“一键式启动”(电源开关与油烟净化开关为同一个启动键),未满足“一键式启动”的,需联系产品供货商进行提升改造。二、餐饮单位在营业期间油烟净化设施必须正常运行,...
2024.07.08 -
关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甘味”农产品)品牌建设及“甘谷辣椒”品牌化 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为全面加强我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县域公共品牌,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形象与市场竞争力,促进“甘谷辣椒”产业升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确定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甘味”农产品)品牌建设及“甘谷辣椒”品牌化建设项目为甘谷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列支75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依据《中共甘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谷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甘谷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4.06.03 -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集中整治重点1.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重点整治是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
2024.06.03 -
甘谷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有关经营者、集市主办者,广大消费者: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场计量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电子计价秤的销售和使用行为提醒告诫如下:一、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用于贸易结算,...
2024.04.26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