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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ggxscjdglj/2025-00006 时间:2025-02-17 来源:   作者:石德强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负责县辖区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全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督办查处重大案件,规范市场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权限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和指导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十)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

  (十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政务服务和信用监管股、注册登记股、食品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市场规范和消保维权股、质量计量标准化和特种设备监管股、知识产权运用和广告商标专利监管股。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114.2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114.29万元,比20242480.89万元减少366.6万元,减少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14.29万元,比20242480.89万元减少36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1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4.29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预算支出2114.29万元。比2024年2480.89万元减少36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3.76万元,公用经费 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66.6万元,减少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114.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4.2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5,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2114.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66.6万元,减少20%。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8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 商贸事务( 款) 行政运行( 项)2025 年预算数为2114.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66.6万元,增长20 %。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5.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 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  2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6  万元,下降)20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公用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  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2723.25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2300    平方米,价值   1943.74  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2  辆,价值 79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140  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2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2025年本部门/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 100  万元。主要是市场罚没款费、  分别计划征收   1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   个,公开率为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  2 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   80 %。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  1 个,完成率为 10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需自行完善编辑)。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  0 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 0   %。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 1  个,完成率为   100 %。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  4 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2个,项目支出2  个,转移支付项目  2 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  100  %。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 0 万元,2025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  0 个,增长率/压减率 0  %。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  0 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   0个、三级指标0   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   0个、三级指标   0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5、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公开说明.docx
附件【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