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清理,辖区284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且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手续,现依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规定,现对以下284家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予以注销。需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和企业,请及时来我局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7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