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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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政策解读
一、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认定标准孤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明确规定: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民政部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精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2025.09.05 -
农村低保政策解读
一、重要意义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农村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都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2025.02.25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解读
1994年1月2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一次用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五保的性质,统一规范了五保对象、确定对象的程序、供养的内容、经费的来源等。2017年原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统称“特困人员”。目前,我县执行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文件主要有民政部下发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省民政厅印发的《甘肃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甘民发〔2021〕94号)、市民政局印发的《天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实施办法》...
2024.11.21 -
关于制订《甘谷县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和《甘谷县村级互助 幸福院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说明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2021年以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建设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截至目前,我县已承担建设3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现已建成大石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礼辛镇尉坪和金山镇蒲家山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为切实做好全县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功能,...
2024.03.26 -
甘谷县收看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政策解读培训视频会
12月20日,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政策解读培训(视频)会在兰州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忠平,县委副书记林如海在甘谷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
2022.05.23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