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2021年以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建设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截至目前,我县已承担建设3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现已建成大石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礼辛镇尉坪和金山镇蒲家山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为切实做好全县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功能,按照《甘肃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制定过程
在省、市民政部门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下,我局牵头起草了《甘谷县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甘谷县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初稿形成后,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向县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听取意见建议后,会同政府办公室作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该《方案》(审议稿),现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主要内容
(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内容:该《方案》共六个部分。
1.运营模式: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方式运营管理。
2.服务对象:主要为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辐射临近乡镇周边村庄。
3.服务方式:分为线上服务、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三种。
4.服务内容:一是提供无偿服务;二是提供抵偿服务;三是开展专业服务。
5.政策支持:一是财政支持。建议县财政每年给每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列支运营经费10万元。二是人力支持。由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一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名管理人员,县人社局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政策,为每一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增设5名养老服务类公益性岗位。
6.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二是严格监督管理;三是强化督查考核。
(二)《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内容:该《方案》共八个部分。
1.机构性质:村级互助幸福院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休闲活动基本服务,可拓展助洁、助浴、助购、日间照料等服务的场所。
2.基本原则:村级互助幸福院实行“村级管理、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
3.运营模式:村级互助幸福院由村委会负责运营,主要服务对象为本村及周边村庄老年人。
4.资金保障:村级互助幸福院的运营资金可以采取政府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的方式筹集,建议县财政每年补贴不少于3万元。
5.功能配置:村级互助幸福院功能主要为在互助幸福院活动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为村上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村级互助幸福院同时配置棋牌等文娱活动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休闲活动、文体娱乐服务。有条件的配建有洗衣间、洗浴房、小卖部、理发室、休息室,拓展助洁、助浴、助购、日间照料等服务。
6.运营管理:村级互助幸福院工作人员建议由乡镇协调人社部门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每个幸福院至少配备3名。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开收费标准。
7.监督管理:村级互助幸福院责任主体为村委会,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负责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并由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每年进行考核,并通报结果。
8.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三是强化业务指导。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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