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通御园小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6-06 18:00
来源: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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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恒通御园小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答复
内  容 尊敬的县委书记、县长:
        您好!
        我是甘谷县恒通御园小区业主,现针对我小区开发商对业主制定霸王条款、物业费过高事项,向您反应:
        1、开发商通知各业主5月20日强制交房,若业主逾期未办理交房手续视为已交房,未考虑由于疫情回不了甘谷和有事不能如期收房的业主。
        2、物业收费项目不合理,物业费用1.75元/㎡/月,远远高于甘谷县正常标准。
        3、开发商交房流程也存在霸王条款,让业主先交费用,再进行验房拿钥匙。
办件编号 2022050002 留言时间 2022/5/20
答复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
        关于您在甘谷县政府网站书记县长信箱留言板反映“恒通御园小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强制交房的问题。经查,截至目前,该项目未进行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我局未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合法验收手续。我局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约谈了天水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升恒通物业公司负责人,下发了《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恒通御园小区停止违规交房的通知》,责令其在未进行竣工联合验收、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合法手续前立即暂停交房,并督促其尽快申请验收,待验收通过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合法手续后再按相关规定进行交房。
         2.关于物业费超标的问题。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按照《关于天水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的通知》(天发改价格【2020】6号)文件规定,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3元/平方米,装修期间垃圾清运费3.5元/平方米,装修押金(向业主收取)高层住宅2500元/户,多层住宅2000元/户,装修押金待装修结束验收完合格,及无损伤公共设施后,将全额退还!高层住宅(带电梯住宅)物业费分四级服务,一级服务1.75元/平/月、二级服务1.45元/平/月、三级服务1.20元/平/月、四级服务1.00元/平/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第一条第六款和《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4】1720号)文件,“(六)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非保障性住房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等向业主收取的费用。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放开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考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建立补贴机制。”实行市场调节价。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对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在醒目位置制作收费公示栏,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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