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谷县鹏达有限公司沥青污染环境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8-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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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布衣”“老百姓”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甘谷环保工作的支持。现就你通过“天水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反映“甘谷县鹏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沥青污染环境。”的投诉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派环境监察人员深入现场进行监察,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甘谷县鹏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位于大像山镇小沙沟西侧,该拌合站现有一台燃煤小锅炉,用于加热沥青导热油,在沥青拌合过程中由于燃煤小锅炉煤烟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环境监察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燃煤锅炉,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购买一台有机热载体炉,准备将铺油工程停工,立即拆除原燃煤小锅炉,更换有机热载体炉。
  欢迎广大群众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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