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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索引号:ggxscjdglj/2023-00010 时间:2023-08-04 来源: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石德强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负责县辖区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全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督办查处重大案件,规范市场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权限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和指导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3)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8)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9)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

20)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1)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负责县辖区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全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督办查处重大案件,规范市场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权限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和指导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3)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8)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9)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

20)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1)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情况

我局实有在职人员172人,其中行政人员67人,参公人员23人,事业编制人员82人。实有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8人。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19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1747.21万元,比上年1735.76万元增加11.45万元,增加0.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22年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721.81万元,占总收入的9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5.41万元,占总收入的1.45%。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747.21元,决算  1747.21元,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本年度无差异。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7.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721.81万元,占总收入的9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5.41万元,占总收入的1.45%。

2)2022年度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1747.21万元,比上年1735.76万元增加11.45万元,增加0.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81万元,占总支出的98.54%,比上年1710.6万元增加11.21万元,增加0.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1万元,占总支出的1.45%,比上年25.16万元增加0.25万元,减少0.9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22年度本单位年初结转结余预算37.43万元,年终决算37.4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预决算无差异率。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40.62万元,占总支出的93.89%;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2万元,占总支出的5.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占总支出的0.03%;资本性支出.3.07万元,占总支出的0.18%。

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1.79万元,没有超出预算。具体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为0万元,相较去年0万元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预算0.35万元,2022年共接待各类检查指导人员0批次0人,实际支出0万元,相较去年0.35万元减少0.3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开源节流,确保最大程度控制并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为0万元,相较去年0万元持平;2022年末,公务用车保有数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9万元,实际支出1.79万元,相较去年2.11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少15.17%,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74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7.21万元;总支出174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34万元,项目支出68.87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30700元主要是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022年末数为2699.64万元,较上年2696.57万元增加3.07万元,主要是采购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

六、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

1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2022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7472160.46元,决算  17472160.46元,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本年度无差异。

2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2022年度本单位非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元,决算0元,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本年度无差异。

3年初结转结余预决算差异率

2022年度本单位年初结转结余预算374254.18元,年终决算374254.18元,年初结转结余预决算无差异。

二、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1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2022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7472160.46元,年终17472160.46元,年终结转0元,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 0

2、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

2022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4254.18元,与上年374254.18元持平。结转结余主要原因是历年委欠应收款项。

3、项目结转和结余占资金来源比重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报帐制管理。

三、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

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中未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符合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

四、资产状况

资产类往来款项变动率为02022年本单位无资产类往来款项变动。

五、负债状况

负债类往来款项变动率为0。年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无负债类往来款项变动。

六、财政拨款(补助)人员控制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在职人员2021年度减少6人,增减率为-3.5%。详细情况为新增退休6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附件【附件1:多报表.xls
附件【甘谷局附件2: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wps
附件【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评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