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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索引号:1672883970851963 时间:2023-01-05 来源:   
 

  本公告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经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本公告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自行前往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有异议者可举证。

  本公告内容在甘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甘谷新闻网公示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gangu.gov.cn/)上发布。公告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详见以上公示平台。

  联系人:张伟强 联系电话:0938-5623196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附件:
甘谷县拟吊销长期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