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十项
整改目标: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整改情况:按照《甘谷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为目标,由分管副县长包抓,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联合开展该项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明确职责,把好“准入关”。按照《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将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将餐饮服务单位油烟管理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必查项目,在餐饮服务经营许可中,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检查,确保新开办餐饮店油烟管理达标规范。二是加强监管,把好“运行关”。通过网格化监管模式,以是否定期清洗设备、油烟净化装置是否正常使用、烟气是否排入专用烟道等为重点,对全县976家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大摸底、大排查。对产生油烟的835家餐饮单位,要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使用清洁能源,整改完成率100%;对7家未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责令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构建合力,把好“执法关”。建立餐饮油烟联合执法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组织1-2次联合执法并召开一次工作推进协调会议,畅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部门沟通渠道,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群众投诉举报,第一时间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整改查处。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油烟排放情况自主监测,对检测情况进行公示,对经检测不符合标准限值排放的,进行责令整改,涉嫌违法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5621507
联系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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