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决定自2024年2月1日起,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抓实抓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50条具体举措,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紧盯民政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力量直达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24年2月1日至5月10日
三、方式方法
充分借鉴省安委会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综合督导检查工作经验做法,采取联合督查、现场检查、查阅台账、问询座谈等方法开展工作。
四、督导内容
(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强总理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情况。
2.贯彻落实1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月22日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1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1月22日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1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12月28日全市元旦春节假期安全防范视频会议、1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视频调度工作会议、1月24日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3.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
4.《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5.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天市民发[2023]62号),积极推动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体系等体系建设情况。
6.市县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依据安全生产“两个清单”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情况。
7.市县区民政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8.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10.2023年度省、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考核等反馈发现问题隐患和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多轮次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按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的“五定”要求,举一反三闭环整改、核查验收、“回头看”等情况。
11.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落实情况,以及省、市督办交办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2.对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三问” (你的职责是什么?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有哪些?如何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13.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14.春季冻融期地质灾害防范和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等防震抗震相关工作情况。
15.防范自然灾害事故衍生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6.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民政服务机构重点区域、重要设施防洪措施落实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履职情况
1.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情况,民政领域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宣传情况。
2.《全市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民政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3.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评估,列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不放心场所清单、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
4.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情况。
5.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情况。
6.民政服务机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不合理设置或锁闭防盗窗(门、网)查处情况。
7.民政服务机构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情况。
8.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情况。
9.民政服务机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等问题整治情况。
10.民政服务机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有人活动的建筑或者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问题整治情况。
11.违规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电梯、锅炉、氧气管道等特种设备等问题整治情况。
12.未按标准安装并定期检查维护电路、燃气管道和设备,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电动车违规入室,电动床、电暖气、电动轮椅等设施设备老化,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取暖设施、设备和方式,使用不合格燃气具产品或产品老化等问题整治情况。
13.经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检查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判定建筑防火设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问题的整治情况。
14.建筑设施经鉴定属于C 级、D级危房或者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研判建筑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整治情况。
15.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问题查处情况。
16.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等问题整治情况。
17.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问题整治情况。
18.《全市民政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落实情况。
19.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集中攻坚阶段发现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销号情况。
20.开展燃气管网带病运行等隐患整治情况;民政服务机构用气环境安全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隐患消除情况;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情况。
21.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22.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巡检、事故隐患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
23.冰冻雨雪灾害和冬春火灾防范措施部署、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市局成立由局长王维云为组长,副局长李宝玲、刘春生、袁青松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养老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老和儿童福利科,具体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实施。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本次“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检查,集中力量,压实责任,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聚焦问题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要紧盯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履职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五定”要求闭环整改问题隐患。要督促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要对排查出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安全不达标的机构决不允许“带病”运营,全力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整治效能。“百日行动”期间市局将组成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对各县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查深、查透、查实各类问题隐患,形成问题清单移交整改,现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在“百日行动”期间,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要筛选上报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达不到省级标准要求或支差应付的退回重新上报。根据工作需要,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进行警示提醒、约谈通报。
(四)认真梳理汇总,及时总结报告。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工作方案于2024年2月9日前报市局养老和儿童福利科每周五前向市局书面汇总报告本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5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情况和发现问题隐患梳理形成清单汇总报送市局。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