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及时、准确、规范发放高龄津贴资金,使惠民政策惠及到广大高龄老人,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县民政局作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牵头部门,主动对接协调财政、公安、人社部门,切实做好过渡期内高龄老人数据核实工作,为精准发放高龄津贴奠定了坚实基础。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册、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高龄津贴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等,特别是对于调整发放部门和发放渠道的老年人群,全面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面了解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申请登记。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确保全面覆盖。加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据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指导乡镇和村(社区)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对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高龄老人,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身份核验,确保高龄津贴制度有序实施,实现应领尽领。规范高龄津贴发放档案管理,督促各乡镇每月对新增、变更等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并向县民政局备案。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精准发放。按照公正、公开、高效、便捷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建立高龄老人台账,对各乡镇上报的对象进行抽查审核,加大对新增人员、核减人员的审核力度,确保精准认定对象。加强资金监管,不定期对高龄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发放流程,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高龄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老年人手中。截至目前,全县共摸底登记80岁以上高龄老人12336人,其中80-89周岁11298人,90-99周岁1020人,100周岁以上18人;发放第一季度高龄老人津贴资金102.0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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