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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引号:20230515-172947-303 时间:2021-06-17 来源:甘谷民政局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决策部署,结合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实际,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为主线,着眼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救助各类民政服务对象87868人(次),其中:城市低保4543人、农村低保53023人、特困供养1298人、临时救助4610人次、六十年代精退人员77人、三厘豆中毒人员356人、孤儿31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2人、经济困难老年人2019人、政府购买服务老人1403人、残疾人两项补贴13848人、农村留守儿童890名、困境儿童5400人,累计发放各类民政资金1.253亿元。

  二、主要工作

  (一)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工作。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对象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399元、二类对象378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519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的每月400元、二档的每月280元、三档的每月1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提高10元。二是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操作规程,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以兜住底线为目的,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开展了两次全面核查,取消农村低保对象769户2242人,新纳农村低保对象512户1520人。四是推行“实物救助+服务救助”护理模式,对510名生活能够自理、亲属有责任心和有监护能力的靠实亲属监护照料责任,对779名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对58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近期开展特困供养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回头看,将35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人居环境。截止2021年6月底,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15646户53023人,特困供养对象1298人。1-6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53.48万元,农村低保金6852.01万元,特困供养金562.24万元。

  (二)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不断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简化了残疾人申领补贴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目前,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13848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888.14万元。二是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6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0.3878万元;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6月份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50.3754万元;按照100元/人·月的标准,共发放困难老年人自助服务补贴资金37.53万元,购买服务资金93.45万元。三是依托天水市虚拟养老院“智慧民生(养老)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形成甘谷县“互联网+智慧养老”新模式,实现“互联网+企业+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截止目前,签约爱心企业40家,设置服务网点45个,提供11大类230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立95693位经济困难和特困供养老人信息数据库;完成25名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配合组织部门科学制定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推进计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调度会。印发资料14.7万份,悬挂横幅1200 余条,营造浓厚氛围。严格换届人选标准,选优配强“两委”干部。截至目前,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415名、副书记307名、委员1109名;选举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15名(含书记主任“一肩挑”377人)、副主任437名、委员1281名。二是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会同县委组织部,督促指导新一届村(居)委班子,全面完成405个村、10个社区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是全力抓好甘谷县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创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扩大试点范围工作,制定印发《甘谷县关于做好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扩大试点范围工作的通知》,科学谋划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推进计划。以“抓实干、重创新、出成效”为目标要求,在前期试点形成“八议八不议”、“五步走”推选法、“1+7+X”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尝试议事会“七个一”工作方法和“1231”工作新格局(即:设立一个议事会工作室,完善议事会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两项制度,发挥村委会“阳光”管理、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和议事会广泛议事三方面作用,形成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四)社会组织管理再上新台阶。一是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对542家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年检,新登记社会组织8家。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63家,其中社会团体类459家(村级扶贫互助协会405家,其他社团5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4家。二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按照《关于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天市民发〔201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大乡镇25名、中等乡镇15名、小乡镇10名的原则,对市上分配至我县的270个指标进行了分解,经统计,有294人拟报考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持证社会工作者22人,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完成注册。三是抓好坚持以社会组织党建为引领,在促进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发展高度融合上下功夫,落实“六同步”工作法,从申请登记到党建工作承诺,始终将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全县社会组织从有型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党组织覆盖率达100%。

  (五)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前置审批,规范落实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专家论证、公告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加大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力度,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历史连续性。 二是持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工作,编写完成《红色地名故事》;出版第一版《甘谷县城区影像图》。三是组织开展标准二维码小门牌的设置安装工作。联合公安局在完成全县标准二维码中门牌的基础上,通过采集、审核等程序,全面铺开二维码标准门牌的设置工作。

  (六)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婚姻登记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办理结婚登记2266对,办理离婚登记172对,登记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利用“清明”等传统节日,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全县共火化尸体78具,进一步促进了殡葬事业改革。三是结合街面巡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先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人次、托养救助无着的精神病人7人、住院治疗救助7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7万元。

  (七)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及时与扶贫部门衔接,定期与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信息联动,强化动态监管措施,及时将农村低保信息数据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信息数据进行对接,准确掌握基本情况。二是建立每月动态调整一次、每月临时救助一次、每月关爱服务一次、每月调度研判一次的“四个一”救助工作机制,重点突出未脱贫人口、低收入群体、收入不稳定、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与边缘人口,对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确保兜住底线,防止返贫。三是对新纳和调整类别的对象,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低保档案资料,做到内容真实、过程真实、数据真实,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可信、经得起检验。

  (八)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甘谷县新冠肺炎疫情村(社区)委会群防群治工作预案》、《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预案》、《死亡人员火化工作预案》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了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二是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特殊群体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科学设置值班值守。封闭期间严禁慰问和探望,引导老人、儿童监护人或亲属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沟通和慰问。工作人员一律落实“三穿戴”(戴口罩、戴手套、穿白大褂);体温计、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做到常储备。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足量储备防疫物资。各机构设置了留观室,配置了防护服、医用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手套、洗手液等物资10多类9000多件。截止目前,局机关32名工作人员接种了第一剂次的疫苗,接种率达70%以上。

  (九)民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投资936.11万元,建设甘谷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项目,项目占地5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计床位100张,主楼竣工验收,室外配套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已完工。投资1031万元,新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5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主体工程预计今年底前完成。

  (十)科学编制民政项目“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县将以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谋划一批重大民生项目。(1)规范福利机构网络化管理。拟投资500万元,集中建设甘谷县福利机构网络化监管服务中心,完成3所养老机构(县老年养护院、中心敬老院、县老年活动中心)和2所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院、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的网络视频对接,实现同步监控管理。(2)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拟投资2300万元,新建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6375平方米,设计床位150张。拟投资7200万元,于2021年至2024年新建一批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3)提升社区治理综合服务能力:拟投资1500万元,于2021年至2023年新建1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我县民政工作前期进展比较顺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待完善。由于城乡低保家庭收入难以核实界定,城乡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有待加强;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保护体系有待完善。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全县虽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但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乡镇基层民政工作在管理体制、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力量仍然薄弱。加之乡镇经办人员岗位变动频繁,业务衔接存在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三是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试点推广工作特色不够亮点不多。个别乡镇仍然存在领导不够重视,组织实施力度不强,创新力度不大,议事内容与本村实际结合不紧,特色和亮点不够突出的现象。四是乡镇民政工作进展不平衡。民政工作量大面宽,民政部门对乡镇民政助理员没有管束权,导致民政助理员更换频繁,稳定性不强,因此,安排的工作其业务不够精熟,上报的资料数据不够精准,重点任务完成质量不够优质。五是民政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由于县财政困难,民政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市支持,县级配套不足,资金缺口较大,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交付使用。截止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缺口项目资金78万元,甘谷县古坡中心敬老院缺口259万元,甘谷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缺口932.32万元,以上共计缺口资金1269.32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实施程序,精准认定对象,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困难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给予“政策性”保障兜底。对纳入农村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实施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探访关爱制度,将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按照政策要求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强化养老机构对完全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养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县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认真做好孤残儿童保障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县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

  三是全面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按照临时救助工作有关规定,在救助对象上突出救急救难,在申请受理上突出求助有门,在审批审核上突出及时受理,在资金发放上突出高效快捷,切实发挥好救急难作用。要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因残、因病、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救助。要靠实工作责任,按月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审核上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主动发现、及时救助。

  四是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前期试点中形成的经验模式,进一步深研细究,勇于尝试,以《甘谷县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手册》为蓝本,力争在7月底前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持续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引导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人两项补贴13848人、农村留守儿童890名、困境儿童5400人,累计发放各类民政资金1.253亿元。

  二、主要工作

  (一)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工作。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对象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399元、二类对象378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519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的每月400元、二档的每月280元、三档的每月1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提高10元。二是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操作规程,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以兜住底线为目的,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开展了两次全面核查,取消农村低保对象769户2242人,新纳农村低保对象512户1520人。四是推行“实物救助+服务救助”护理模式,对510名生活能够自理、亲属有责任心和有监护能力的靠实亲属监护照料责任,对779名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对58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近期开展特困供养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回头看,将35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人居环境。截止2021年6月底,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15646户53023人,特困供养对象1298人。1-6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53.48万元,农村低保金6852.01万元,特困供养金562.24万元。

  (二)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不断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简化了残疾人申领补贴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目前,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13848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888.14万元。二是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6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0.3878万元;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6月份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50.3754万元;按照100元/人·月的标准,共发放困难老年人自助服务补贴资金37.53万元,购买服务资金93.45万元。三是依托天水市虚拟养老院“智慧民生(养老)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形成甘谷县“互联网+智慧养老”新模式,实现“互联网+企业+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截止目前,签约爱心企业40家,设置服务网点45个,提供11大类230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立95693位经济困难和特困供养老人信息数据库;完成25名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配合组织部门科学制定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推进计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调度会。印发资料14.7万份,悬挂横幅1200 余条,营造浓厚氛围。严格换届人选标准,选优配强“两委”干部。截至目前,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415名、副书记307名、委员1109名;选举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15名(含书记主任“一肩挑”377人)、副主任437名、委员1281名。二是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会同县委组织部,督促指导新一届村(居)委班子,全面完成405个村、10个社区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是全力抓好甘谷县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创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扩大试点范围工作,制定印发《甘谷县关于做好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扩大试点范围工作的通知》,科学谋划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推进计划。以“抓实干、重创新、出成效”为目标要求,在前期试点形成“八议八不议”、“五步走”推选法、“1+7+X”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尝试议事会“七个一”工作方法和“1231”工作新格局(即:设立一个议事会工作室,完善议事会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两项制度,发挥村委会“阳光”管理、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和议事会广泛议事三方面作用,形成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四)社会组织管理再上新台阶。一是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对542家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年检,新登记社会组织8家。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63家,其中社会团体类459家(村级扶贫互助协会405家,其他社团5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4家。二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按照《关于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天市民发〔201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大乡镇25名、中等乡镇15名、小乡镇10名的原则,对市上分配至我县的270个指标进行了分解,经统计,有294人拟报考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持证社会工作者22人,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完成注册。三是抓好坚持以社会组织党建为引领,在促进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发展高度融合上下功夫,落实“六同步”工作法,从申请登记到党建工作承诺,始终将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全县社会组织从有型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党组织覆盖率达100%。

  (五)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前置审批,规范落实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专家论证、公告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加大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力度,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历史连续性。 二是持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工作,编写完成《红色地名故事》;出版第一版《甘谷县城区影像图》。三是组织开展标准二维码小门牌的设置安装工作。联合公安局在完成全县标准二维码中门牌的基础上,通过采集、审核等程序,全面铺开二维码标准门牌的设置工作。

  (六)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婚姻登记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办理结婚登记2266对,办理离婚登记172对,登记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利用“清明”等传统节日,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全县共火化尸体78具,进一步促进了殡葬事业改革。三是结合街面巡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先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人次、托养救助无着的精神病人7人、住院治疗救助7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7万元。

  (七)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及时与扶贫部门衔接,定期与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信息联动,强化动态监管措施,及时将农村低保信息数据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信息数据进行对接,准确掌握基本情况。二是建立每月动态调整一次、每月临时救助一次、每月关爱服务一次、每月调度研判一次的“四个一”救助工作机制,重点突出未脱贫人口、低收入群体、收入不稳定、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与边缘人口,对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确保兜住底线,防止返贫。三是对新纳和调整类别的对象,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低保档案资料,做到内容真实、过程真实、数据真实,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可信、经得起检验。

  (八)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甘谷县新冠肺炎疫情村(社区)委会群防群治工作预案》、《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预案》、《死亡人员火化工作预案》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了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二是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特殊群体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科学设置值班值守。封闭期间严禁慰问和探望,引导老人、儿童监护人或亲属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沟通和慰问。工作人员一律落实“三穿戴”(戴口罩、戴手套、穿白大褂);体温计、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做到常储备。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足量储备防疫物资。各机构设置了留观室,配置了防护服、医用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手套、洗手液等物资10多类9000多件。截止目前,局机关32名工作人员接种了第一剂次的疫苗,接种率达70%以上。

  (九)民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投资936.11万元,建设甘谷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项目,项目占地5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计床位100张,主楼竣工验收,室外配套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已完工。投资1031万元,新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5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主体工程预计今年底前完成。

  (十)科学编制民政项目“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县将以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谋划一批重大民生项目。(1)规范福利机构网络化管理。拟投资500万元,集中建设甘谷县福利机构网络化监管服务中心,完成3所养老机构(县老年养护院、中心敬老院、县老年活动中心)和2所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院、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的网络视频对接,实现同步监控管理。(2)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拟投资2300万元,新建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6375平方米,设计床位150张。拟投资7200万元,于2021年至2024年新建一批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3)提升社区治理综合服务能力:拟投资1500万元,于2021年至2023年新建1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我县民政工作前期进展比较顺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待完善。由于城乡低保家庭收入难以核实界定,城乡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有待加强;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保护体系有待完善。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全县虽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但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乡镇基层民政工作在管理体制、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力量仍然薄弱。加之乡镇经办人员岗位变动频繁,业务衔接存在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三是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试点推广工作特色不够亮点不多。个别乡镇仍然存在领导不够重视,组织实施力度不强,创新力度不大,议事内容与本村实际结合不紧,特色和亮点不够突出的现象。四是乡镇民政工作进展不平衡。民政工作量大面宽,民政部门对乡镇民政助理员没有管束权,导致民政助理员更换频繁,稳定性不强,因此,安排的工作其业务不够精熟,上报的资料数据不够精准,重点任务完成质量不够优质。五是民政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由于县财政困难,民政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市支持,县级配套不足,资金缺口较大,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交付使用。截止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缺口项目资金78万元,甘谷县古坡中心敬老院缺口259万元,甘谷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缺口932.32万元,以上共计缺口资金1269.32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实施程序,精准认定对象,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困难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给予“政策性”保障兜底。对纳入农村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实施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探访关爱制度,将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按照政策要求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强化养老机构对完全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养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县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认真做好孤残儿童保障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县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

  三是全面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按照临时救助工作有关规定,在救助对象上突出救急救难,在申请受理上突出求助有门,在审批审核上突出及时受理,在资金发放上突出高效快捷,切实发挥好救急难作用。要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因残、因病、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救助。要靠实工作责任,按月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审核上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主动发现、及时救助。

  四是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前期试点中形成的经验模式,进一步深研细究,勇于尝试,以《甘谷县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手册》为蓝本,力争在7月底前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持续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引导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