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中共甘谷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20230515-172944-484 时间:2021-04-22 来源:甘谷县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甘谷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我县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结合起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为主线,着眼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突出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有影响、见实效、能持久的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围绕服务群众大局,不断提升政治素养、转变工作作风,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不断转化为服务群众和基层的现实举措,转化为推进民政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三、时间安排

  2021年3月至2021年年底,贯穿全年。

  四、主要任务

  (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工作。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对象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399元、二类对象378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519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的每月400元、二档的每月280元、三档的每月1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提高10元。二是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操作规程,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新纳农村低保对象240户769人,取消542户1615人。三是推行“实物救助+服务救助”护理模式,对522名生活能够自理、亲属有责任心和有监护能力的靠实亲属监护照料责任;对741名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对59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

  (二)发展养老服务方面

  1.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联网平台建设场地管理情况。依托天水市虚拟养老院“智慧民生(养老)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形成甘谷县“互联网+智慧养老”新模式,实现“互联网+企业+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

  2.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与县人社、财政等部门积极对接,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全县各类培训计划,目前,正在制定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基地,今年拟培训养老护理员345人。

  (三)城乡社区治理方面

  1.全面开展实验区创建扩大试点工作。结合产业布局、乡村人居环境、和谐村(社区)创建和培育文明乡风等,在全县15个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扩大试点工作;

  2.各试点设立一个议事会工作室,完善议事会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两项制度。以“抓实干、重创新、出成效”为目标要求,在前期试点形成“八议八不议”、“五步走”推选法、“1+7+X”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尝试议事会“七个一”工作方法和“1231”工作新格局。

  (四)特殊群体关爱保护方面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程序健全完善相关信息资料。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甘谷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

  (五)基本社会服务方面

  1.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情况。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实施婚姻登记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婚姻登记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婚内容,协同推进婚俗改革、做好高价彩礼治理工作。

  2.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稳步推进新公墓建设,预计投资5000万元,计划征地200亩,在新兴镇或大像山镇选址新建公墓一处,设置墓穴、广场建设、停车场、道路等建设内容。

  3.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学习《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做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及时维护更新救助管理系统;积极开展街面巡查,适时启动“夏日送清凉”活动。

  (六)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方面。一是慈善事业稳步推进。建立《甘谷县慈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甘谷县慈善协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甘谷县慈善协会会议制度》等制度,修订完善甘谷县慈善协会《章程》,打造慈善协会组织领导、乡镇部门参与、志愿服务、政策宣讲、汇演募捐为构架的“五位一体”慈善工作新格局。组织义工和社会组织开展“传帮带”,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三留守人员”等困难群体送温暖、献爱心。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广泛传播慈善理念,不断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力度。二是社会工作有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民政局《关于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天市民发〔2021〕8号)文件精神,宣传社会工作师报考政策,动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及民政工作者报名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二)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把完成好六项重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三)严格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组织活动不力、参与活动懈怠的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报请局党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总结工作亮点、闪光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信息,持续营造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热情参与到主题实践活动中来,不断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