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把保障和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及时提高标准。根据省市要求,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实现政策性兜底。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399元、二类对象378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519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的每月400元、二档的每月280元、三档的每月140元。
二是精准认定对象。结合农村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行动和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工作要求,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全覆盖”、“过筛子”的办法,多次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全面核查,切实解决“漏保”“漏兜”问题。2021年以来新纳农村低保对象1356户4134人,其中一二类对象849户2133人。
三是加大救助力度。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要求,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将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今年共发放临时救助金2715.8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8699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89.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102.27万元。
四是优化办事流程。不断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和“两项补贴”申报手续,有效提高残疾等级鉴定的精度和办证的进度,增强“两项补贴”发放时效,实现应补尽补。截至2021年11月,13895名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困难残疾人纳入生活补贴7072人、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6823人,1-11月份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628.89万元。
五是靠实监护责任。推行特困供养对象“资金+实物救助+服务救助”模式,对510名生活能够自理、亲属有责任心落实亲属监护照料服务,对724名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对55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为特困人员购买棉被、衣物等生活用品2万多件,价值158万元;为1234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暖冬燃煤补贴资金2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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