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低保工作
城市低保是解决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多层次、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对进城落户农民家庭中的农村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按标准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实现“六必纳入”:主要劳动力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因常年患病造成经济负担重的家庭;主要劳动力或家庭成员为重度残疾,致使生活困难的家庭;因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家庭中有残疾人,但家庭条件较好的,单人户纳入;因其他原因造成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行政区划工作
1.村改居工作。2020年5月,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天水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的通知》(天市民发〔2020〕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城镇发展现状和长远规划,由乡镇政府根据“村改居”条件以及当前实际,进行摸底上报后,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初步在大像山镇、新兴镇、磐安镇和六峰
镇等4个镇34个村实施了“村改居”工作。
2.撤乡改镇工作。按照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撤乡改镇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14〕22号)要求精神,2014年9月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委、县政府分三个年度对15个乡镇制定了撤乡改镇年度计划,并于2015年3月,撤金山乡设立金山镇(甘民复[2015]12号);2015年10月撤礼辛乡、大石乡、大庄乡、武家河乡,设立礼辛镇、大石镇、大庄镇、武家河镇(甘民复[2015]113号);2016年12月,撤八里湾乡、西坪乡、古坡乡,设立八里湾镇、西坪镇、古坡镇(甘民复[2016]157号),白家湾和谢家湾2乡暂不具备建镇的条件。同时,全力做好撤乡改镇后机构的更名、牌子和印章更换、科级干部称谓更名,以及人代会、党代会任期届次,人大代表、党代表转任等事宜。截止目前,全县15个乡镇由原来的5镇10乡变为13镇2乡,建制镇比例达到87%。
3.设立街道工作。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县下设街道问题研究书面调研的通知》要求,由县民政局牵头,统计、财政、住建、人社等部门以及大像山镇进行了座谈,从区域产业结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人口、城区面积、城镇化水平、群众的认可度等方面对进行了分析利弊和调查评估,我县设立街道还有一定困难,条件尚不成熟。经过撤乡建镇、撤乡并镇等区划调整,目前全县行政区划设置科学合理,符合我县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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