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今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在甘谷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甘谷民政系统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热点,抓基础、促规范,补短板、强弱项,盯关键、破难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月份,我局被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上半年,全县共救助各类民政服务对象87868人(次),发放资金1.253亿元。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兜底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以兜住底线为目的,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开展全面核查,新纳农村低保对象891户2657人。二是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对象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399元、二类对象378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19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二档、三档分别为每月400元、280元、1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提高10元。三是扎实开展特困供养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510人靠实亲属监护照料责任,对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779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对有意愿的58人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四是对全县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上半年共救助1150户5267人,发放资金840.856万元。截止6月底,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53.4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6852.01万元,特困供养金562.24万元。
(二)聚焦特殊群体,福利慈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将13853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1-6月累计发放两项补贴1036.12万元。二是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0.3878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50.3754万元,发放困难老年人自助服务补贴资金37.53万元。三是打造甘谷县“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实现“互联网+企业+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签约爱心企业40家、设置服务网点45个、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1类230项、建立95693名经济困难和特困供养老人信息数据库、完成25名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四是接受市人大代表对慈善工作的调研视察,同时,完成7个村(社区)幸福家园的申报建设工作。
(三)着眼创新治理,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15名、副书记307名、委员1109名;选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15名、副主任437名、委员1281名。二是修订完善了415个村(社区)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4月份正式推行。三是甘谷县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试点推广工作深入推进。在先期试点形成的“八议八不议”“五步走”推选法、“1+7+X”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尝试议事会“七个一”工作方法和“1231”工作新格局。以省厅和第三方评估指导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流程,已初步形成规章制度篇、组织架构篇、事项流程篇、经验总结篇共四个方面24项资料的清单,为下一步继续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持续推行村委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社会购买服务力量为抓手,为乡镇民政办配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6名。通过以会代训及多部门协作等方式,加强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截止目前,共培训县、乡、村三级干部130人次,年内将完成4批次520人次的干部培训工作。
(四)强化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日趋规范。一是对542家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年检,新登记社会组织8家。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63家。及时召开全县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动员会议,公布举报电话,对未登记开展活动的社团及时劝散并停止活动。二是按照《关于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要求,已确定294人拟报考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目前全县有持证社会工作者22人,并完成了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中的注册。三是始终将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全县社会组织从有型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党组织覆盖率达100%。四是以在校学生、社会青年、机关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五)突出传承规范,地名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前置审批,规范落实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专家论证、公告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加大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力度,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历史连续性。 二是持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工作,编写完成《红色地名故事》,出版第一版《甘谷县城区影像图》。三是组织开展标准二维码小门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六)坚持为民利民,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重业务学习培训,加强法规宣传宣讲,严格婚姻登记程序,专人专机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调研及前期准备工作。已办理结婚登记2266对,离婚登记172对,合格率100%;补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25219条,还剩7400条。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殡葬服务监管,大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上半年共火化78具。三是加强街面巡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人次、托养救助无着的精神病人7人、住院治疗救助7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7万元。
(七)紧盯外防内控,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一是调整充实了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甘谷县新冠肺炎疫情村(社区)委会群防群治工作预案》《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预案》《死亡人员火化工作预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二是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特殊群体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引导开展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沟通和慰问。工作人员落实“三穿戴”(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服)。三是足量储备防疫物资,配置防护服、医用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手套、洗手液等物资9000多件。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定期核酸检测,同时接种疫苗;局机关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全部接种完成第一、二剂次的疫苗接种。
(八)加强监管督促,加快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投资1400万元,建设甘谷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项目。项目占地5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计床位100张,主楼已竣工验收,室外配套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已完工。二是投资1200万元,新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封顶,预计年底前完成。
(九)坚持优化合理,科学编制民政专项规划。一是规范福利机构网络化管理。拟投资500万元,集中建设甘谷县福利机构网络化监管服务中心,完成3所养老机构(县老年养护院、中心敬老院、县老年活动中心)和2所儿童福利机构的网络视频对接,实现同步监控管理。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拟投资2300万元,新建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6375平方米,设计床位150张;拟投资7200万元,截止2024年新建一批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三是提升社区治理综合服务能力。拟投资1500万元,截止2023年新建1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四是选址建设公益性公墓1处。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尽管我县民政工作在上半年取得较好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需进一步深化、项目建设资金需加大筹措力度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返贫和新增致贫预警机制,与乡村振兴局紧密衔接,及时采集脱贫不稳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低保边缘人口信息数据,强化动态监管措施,对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是持续完善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
三是持续发挥临时救助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因残、因病、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切实发挥好救急难作用。
四是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前期试点中摸索出的经验模式,以《甘谷县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手册》为蓝本,进一步深研细究、创新举措,不断探索总结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用做法。持续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引导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开展全面核查,新纳农村低保对象891户2657人。二是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对象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399元、二类对象378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19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二档、三档分别为每月400元、280元、1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提高10元。三是扎实开展特困供养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510人靠实亲属监护照料责任,对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779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对有意愿的58人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四是对全县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上半年共救助1150户5267人,发放资金840.856万元。截止6月底,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53.4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6852.01万元,特困供养金562.24万元。
(二)聚焦特殊群体,福利慈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将13853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1-6月累计发放两项补贴1036.12万元。二是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0.3878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50.3754万元,发放困难老年人自助服务补贴资金37.53万元。三是打造甘谷县“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实现“互联网+企业+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签约爱心企业40家、设置服务网点45个、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1类230项、建立95693名经济困难和特困供养老人信息数据库、完成25名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四是接受市人大代表对慈善工作的调研视察,同时,完成7个村(社区)幸福家园的申报建设工作。
(三)着眼创新治理,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15名、副书记307名、委员1109名;选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15名、副主任437名、委员1281名。二是修订完善了415个村(社区)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4月份正式推行。三是甘谷县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试点推广工作深入推进。在先期试点形成的“八议八不议”“五步走”推选法、“1+7+X”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尝试议事会“七个一”工作方法和“1231”工作新格局。以省厅和第三方评估指导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流程,已初步形成规章制度篇、组织架构篇、事项流程篇、经验总结篇共四个方面24项资料的清单,为下一步继续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持续推行村委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社会购买服务力量为抓手,为乡镇民政办配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6名。通过以会代训及多部门协作等方式,加强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截止目前,共培训县、乡、村三级干部130人次,年内将完成4批次520人次的干部培训工作。
(四)强化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日趋规范。一是对542家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年检,新登记社会组织8家。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63家。及时召开全县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动员会议,公布举报电话,对未登记开展活动的社团及时劝散并停止活动。二是按照《关于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要求,已确定294人拟报考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目前全县有持证社会工作者22人,并完成了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中的注册。三是始终将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全县社会组织从有型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党组织覆盖率达100%。四是以在校学生、社会青年、机关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五)突出传承规范,地名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前置审批,规范落实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专家论证、公告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加大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力度,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历史连续性。 二是持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工作,编写完成《红色地名故事》,出版第一版《甘谷县城区影像图》。三是组织开展标准二维码小门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六)坚持为民利民,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重业务学习培训,加强法规宣传宣讲,严格婚姻登记程序,专人专机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调研及前期准备工作。已办理结婚登记2266对,离婚登记172对,合格率100%;补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25219条,还剩7400条。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殡葬服务监管,大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上半年共火化78具。三是加强街面巡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人次、托养救助无着的精神病人7人、住院治疗救助7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7万元。
(七)紧盯外防内控,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一是调整充实了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甘谷县新冠肺炎疫情村(社区)委会群防群治工作预案》《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预案》《死亡人员火化工作预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二是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特殊群体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引导开展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沟通和慰问。工作人员落实“三穿戴”(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服)。三是足量储备防疫物资,配置防护服、医用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手套、洗手液等物资9000多件。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定期核酸检测,同时接种疫苗;局机关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全部接种完成第一、二剂次的疫苗接种。
(八)加强监管督促,加快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投资1400万元,建设甘谷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项目。项目占地5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计床位100张,主楼已竣工验收,室外配套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已完工。二是投资1200万元,新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封顶,预计年底前完成。
(九)坚持优化合理,科学编制民政专项规划。一是规范福利机构网络化管理。拟投资500万元,集中建设甘谷县福利机构网络化监管服务中心,完成3所养老机构(县老年养护院、中心敬老院、县老年活动中心)和2所儿童福利机构的网络视频对接,实现同步监控管理。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拟投资2300万元,新建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6375平方米,设计床位150张;拟投资7200万元,截止2024年新建一批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三是提升社区治理综合服务能力。拟投资1500万元,截止2023年新建1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四是选址建设公益性公墓1处。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尽管我县民政工作在上半年取得较好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需进一步深化、项目建设资金需加大筹措力度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返贫和新增致贫预警机制,与乡村振兴局紧密衔接,及时采集脱贫不稳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低保边缘人口信息数据,强化动态监管措施,对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是持续完善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
三是持续发挥临时救助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因残、因病、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切实发挥好救急难作用。
四是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前期试点中摸索出的经验模式,以《甘谷县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手册》为蓝本,进一步深研细究、创甘谷县上半年民政重点工作汇报
甘谷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广明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今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在甘谷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甘谷民政系统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热点,抓基础、促规范,补短板、强弱项,盯关键、破难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月份,我局被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上半年,全县共救助各类民政服务对象87868人(次),发放资金1.253亿元。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兜底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以兜住底线为目的,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开展全面核查,新纳农村低保对象891户2657人。二是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对象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399元、二类对象378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19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二档、三档分别为每月400元、280元、1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提高10元。三是扎实开展特困供养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510人靠实亲属监护照料责任,对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779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对有意愿的58人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四是对全县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上半年共救助1150户5267人,发放资金840.856万元。截止6月底,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53.4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6852.01万元,特困供养金562.24万元。
(二)聚焦特殊群体,福利慈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将13853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1-6月累计发放两项补贴1036.12万元。二是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0.3878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50.3754万元,发放困难老年人自助服务补贴资金37.53万元。三是打造甘谷县“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实现“互联网+企业+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签约爱心企业40家、设置服务网点45个、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1类230项、建立95693名经济困难和特困供养老人信息数据库、完成25名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四是接受市人大代表对慈善工作的调研视察,同时,完成7个村(社区)幸福家园的申报建设工作。
(三)着眼创新治理,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15名、副书记307名、委员1109名;选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15名、副主任437名、委员1281名。二是修订完善了415个村(社区)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4月份正式推行。三是甘谷县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试点推广工作深入推进。在先期试点形成的“八议八不议”“五步走”推选法、“1+7+X”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尝试议事会“七个一”工作方法和“1231”工作新格局。以省厅和第三方评估指导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流程,已初步形成规章制度篇、组织架构篇、事项流程篇、经验总结篇共四个方面24项资料的清单,为下一步继续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持续推行村委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社会购买服务力量为抓手,为乡镇民政办配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6名。通过以会代训及多部门协作等方式,加强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截止目前,共培训县、乡、村三级干部130人次,年内将完成4批次520人次的干部培训工作。
(四)强化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日趋规范。一是对542家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年检,新登记社会组织8家。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63家。及时召开全县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动员会议,公布举报电话,对未登记开展活动的社团及时劝散并停止活动。二是按照《关于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要求,已确定294人拟报考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目前全县有持证社会工作者22人,并完成了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中的注册。三是始终将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全县社会组织从有型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党组织覆盖率达100%。四是以在校学生、社会青年、机关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五)突出传承规范,地名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前置审批,规范落实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专家论证、公告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加大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力度,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历史连续性。 二是持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工作,编写完成《红色地名故事》,出版第一版《甘谷县城区影像图》。三是组织开展标准二维码小门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六)坚持为民利民,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重业务学习培训,加强法规宣传宣讲,严格婚姻登记程序,专人专机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调研及前期准备工作。已办理结婚登记2266对,离婚登记172对,合格率100%;补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25219条,还剩7400条。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殡葬服务监管,大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上半年共火化78具。三是加强街面巡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人次、托养救助无着的精神病人7人、住院治疗救助7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7万元。
(七)紧盯外防内控,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一是调整充实了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甘谷县新冠肺炎疫情村(社区)委会群防群治工作预案》《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预案》《死亡人员火化工作预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二是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特殊群体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引导开展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沟通和慰问。工作人员落实“三穿戴”(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服)。三是足量储备防疫物资,配置防护服、医用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手套、洗手液等物资9000多件。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定期核酸检测,同时接种疫苗;局机关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全部接种完成第一、二剂次的疫苗接种。
(八)加强监管督促,加快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投资1400万元,建设甘谷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项目。项目占地5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计床位100张,主楼已竣工验收,室外配套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已完工。二是投资1200万元,新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封顶,预计年底前完成。
(九)坚持优化合理,科学编制民政专项规划。一是规范福利机构网络化管理。拟投资500万元,集中建设甘谷县福利机构网络化监管服务中心,完成3所养老机构(县老年养护院、中心敬老院、县老年活动中心)和2所儿童福利机构的网络视频对接,实现同步监控管理。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拟投资2300万元,新建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6375平方米,设计床位150张;拟投资7200万元,截止2024年新建一批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三是提升社区治理综合服务能力。拟投资1500万元,截止2023年新建1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四是选址建设公益性公墓1处。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尽管我县民政工作在上半年取得较好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需进一步深化、项目建设资金需加大筹措力度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返贫和新增致贫预警机制,与乡村振兴局紧密衔接,及时采集脱贫不稳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低保边缘人口信息数据,强化动态监管措施,对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是持续完善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
三是持续发挥临时救助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因残、因病、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切实发挥好救急难作用。
四是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前期试点中摸索出的经验模式,以《甘谷县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手册》为蓝本,进一步深研细究、创新举措,不断探索总结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用做法。持续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引导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开展全面核查,新纳农村低保对象891户2657人。二是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对象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399元、二类对象378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19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二档、三档分别为每月400元、280元、1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提高10元。三是扎实开展特困供养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510人靠实亲属监护照料责任,对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779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对有意愿的58人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四是对全县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上半年共救助1150户5267人,发放资金840.856万元。截止6月底,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53.4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6852.01万元,特困供养金562.24万元。
(二)聚焦特殊群体,福利慈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将13853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1-6月累计发放两项补贴1036.12万元。二是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0.3878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50.3754万元,发放困难老年人自助服务补贴资金37.53万元。三是打造甘谷县“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实现“互联网+企业+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签约爱心企业40家、设置服务网点45个、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1类230项、建立95693名经济困难和特困供养老人信息数据库、完成25名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四是接受市人大代表对慈善工作的调研视察,同时,完成7个村(社区)幸福家园的申报建设工作。
(三)着眼创新治理,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15名、副书记307名、委员1109名;选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15名、副主任437名、委员1281名。二是修订完善了415个村(社区)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4月份正式推行。三是甘谷县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试点推广工作深入推进。在先期试点形成的“八议八不议”“五步走”推选法、“1+7+X”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尝试议事会“七个一”工作方法和“1231”工作新格局。以省厅和第三方评估指导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流程,已初步形成规章制度篇、组织架构篇、事项流程篇、经验总结篇共四个方面24项资料的清单,为下一步继续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持续推行村委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社会购买服务力量为抓手,为乡镇民政办配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6名。通过以会代训及多部门协作等方式,加强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截止目前,共培训县、乡、村三级干部130人次,年内将完成4批次520人次的干部培训工作。
(四)强化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日趋规范。一是对542家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年检,新登记社会组织8家。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63家。及时召开全县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动员会议,公布举报电话,对未登记开展活动的社团及时劝散并停止活动。二是按照《关于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要求,已确定294人拟报考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目前全县有持证社会工作者22人,并完成了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中的注册。三是始终将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全县社会组织从有型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党组织覆盖率达100%。四是以在校学生、社会青年、机关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五)突出传承规范,地名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前置审批,规范落实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专家论证、公告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加大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力度,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历史连续性。 二是持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工作,编写完成《红色地名故事》,出版第一版《甘谷县城区影像图》。三是组织开展标准二维码小门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六)坚持为民利民,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认真贯彻《民法典》,注重业务学习培训,加强法规宣传宣讲,严格婚姻登记程序,专人专机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调研及前期准备工作。已办理结婚登记2266对,离婚登记172对,合格率100%;补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25219条,还剩7400条。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殡葬服务监管,大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上半年共火化78具。三是加强街面巡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人次、托养救助无着的精神病人7人、住院治疗救助7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7万元。
(七)紧盯外防内控,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一是调整充实了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甘谷县新冠肺炎疫情村(社区)委会群防群治工作预案》《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预案》《死亡人员火化工作预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二是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特殊群体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引导开展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沟通和慰问。工作人员落实“三穿戴”(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服)。三是足量储备防疫物资,配置防护服、医用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手套、洗手液等物资9000多件。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定期核酸检测,同时接种疫苗;局机关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全部接种完成第一、二剂次的疫苗接种。
(八)加强监管督促,加快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投资1400万元,建设甘谷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项目。项目占地5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计床位100张,主楼已竣工验收,室外配套地下管网及附属工程已完工。二是投资1200万元,新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封顶,预计年底前完成。
(九)坚持优化合理,科学编制民政专项规划。一是规范福利机构网络化管理。拟投资500万元,集中建设甘谷县福利机构网络化监管服务中心,完成3所养老机构(县老年养护院、中心敬老院、县老年活动中心)和2所儿童福利机构的网络视频对接,实现同步监控管理。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拟投资2300万元,新建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6375平方米,设计床位150张;拟投资7200万元,截止2024年新建一批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三是提升社区治理综合服务能力。拟投资1500万元,截止2023年新建1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四是选址建设公益性公墓1处。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尽管我县民政工作在上半年取得较好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需进一步深化、项目建设资金需加大筹措力度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返贫和新增致贫预警机制,与乡村振兴局紧密衔接,及时采集脱贫不稳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低保边缘人口信息数据,强化动态监管措施,对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是持续完善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
三是持续发挥临时救助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因残、因病、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切实发挥好救急难作用。
四是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前期试点中摸索出的经验模式,以《甘谷县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手册》为蓝本,进一步深研细究、创新举措,不断探索总结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用做法。持续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引导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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