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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索引号:ggxmzj/2024-00001 时间:2023-02-22 来源:甘谷县民政局   作者:颉文杰
 

2022年,甘谷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要求及局党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等政策,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了全县民政工作暨兜底保障专责组会议、全县兜底保障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兜底保障工作方案》,明确民政领域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同时,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建立了领导包片、干部包抓的工作责任制,兜底保障工作责任到村到人。

2.实施提标提补,确保贫困人口政策性兜底。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实现政策性兜底。城市低保标准提高月人均687元;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439元、二类对象417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571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的每月451元、二档的每月301元、三档的每月150元。2022年发放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932.31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5706.48万元,特困供养金1209.98万元。

3.精准认定对象,加大保障力度。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社会救助信访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摸县域内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群体。2022年以来新纳农村低保对象1132户3720人,切实解决“漏保”“漏兜”问题。目前,全县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对象6491户29260人;全县监测对象中脱贫不稳定人口纳入农村低保393户2030人,边缘易致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1073户4658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纳入农村低保12户63人。

4.加大救助力度,增强防范致贫返贫风险能力。扎实开展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专项行动,制定了《甘谷县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甘谷县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专项行动部署动员大会,全面排查城镇困难群众,把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共新纳城镇困难群众120户257人;取消146户271人。切实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程序和“两项补贴”申报手续,有效提高残疾等级鉴定精度和办证进度,增强“两项补贴”发放时效,实现应补尽补。截至12月底,14276名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困难残疾人纳入生活补贴7316人、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6960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822.18万元。

5.创新关爱模式,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推行特困供养对象“资金+实物救助+服务救助”模式,为510名生活能够自理、亲属有责任心的落实亲属监护照料服务;为720名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并提供居家照料服务;为63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为1225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暖冬燃煤补贴资金30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