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政办发〔2023〕92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甘谷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已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甘谷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
为了规范管理河道清淤疏浚,保证河道行洪安全,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水办湖函〔2019〕1054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1〕5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63号)和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河(沟)道清淤疏浚工作管理意见的通知》(天市水发〔2021〕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湖划界、岸线利用规划和防洪治理要求,制定甘谷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
一、河流名称
2023年计划清淤疏浚河流为散渡河,具体河段为北川大桥至散渡河入渭口段清淤疏浚区。
二、清淤疏浚范围
北川大桥至散渡河入渭口段位于安远镇北川村至新兴镇大王村之间的河道,已建堤防段向河道内10m线或临水线为界;无堤防段以临水线位界(河道内未确权的耕地暂不进行清淤疏浚)。疏浚区域河道长度27.51km,河道宽度约45—75m不等。
三、时间节点
散渡河清淤疏浚工作于2023年10月26日启动,12月底结束。
四、工作内容
散渡河清淤疏浚河道总长度27.51km,总开挖方量184.36万m³,总填方量133.67万m³,疏浚可处置量50.68万m³。
五、工作要求
1.委托甘谷县禹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签订《委托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合同》。受委托企业根据甘谷县年度清淤疏浚计划,制定河道清淤疏浚施工方案,经县水务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2.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前,受委托企业按照有关建设项目规定,向县水务局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立项文件、河道清淤疏浚工作施工方案(包括清淤疏浚的位置界限、纵剖面图和典型横断面图、清淤疏浚控制高程、水下地形测量成果、疏浚物量、清淤疏浚作业方式及作业工具、施工期限、疏浚物处置方案等)、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批:项目所依据文件不充分的;河道清淤疏浚工作明显影响河势稳定、行洪排涝、涉水工程安全、防汛抢险的;清淤疏浚作业方式、作业工具、作业时间和施工期限不符合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与清淤疏浚工程量不匹配的;运出河道管理范围的疏浚物处置方案不合理的。
4.河道清淤疏浚施工方案经县水务局审批后,及时向市水务局备案。
5.对于侵占(害)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要提供书面材料。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