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政策解读
一、 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河道清淤疏浚管理工作,保证河道行洪安全,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水办湖函〔2019〕1054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1〕5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63号)和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河(沟)道清淤疏浚工作管理意见的通知》(天市水发〔2021〕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湖划界、岸线利用规划和防洪治理要求,制定甘谷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
二、 起草过程
县水务局负责对《甘谷县2023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的起草工作,于2023年9月8日完成初稿,2023年10月11日经县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本清淤疏浚计划适用于北川大桥至散渡河入渭口段位于安远镇北川村至新兴镇大王村之间的河道,已建堤防段向河道内10m线或临水线为界;无堤防段以临水线位界(河道内未确权的耕地暂不进行清淤疏浚)。疏浚区域河道长度27.51km,河道宽度约45—75m不等。
(二)计划包括:河流名称、清淤疏浚范围、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三)起止日期:本计划于2023年10月26日起实施,12月底结束。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