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商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天水市商务局关于抓紧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22—2025年)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天商发〔2022〕39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县情概况
甘谷古称“冀”,为全国县治肇始之地,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西北部,渭河上游,东邻麦积区,南接秦州区、陇南市礼县,西与武山县接壤,北与秦安县、定西市通渭县相连。县域南北长60公里,东西宽49公里,总面积1572.6平方公里。辖13镇2乡10个社区405个行政村1553个自然村,总人口 63.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5.61万;全县常住人口50.14万人,其中城区常住人口近25.6万人,城镇化率51%。是全省人口大县、农业大县、教育大县、劳务大县。全县有各类市场53个,从业人员10.6万余人,运销大户522户,中介服务组织368家。全县有工业企业179家,形成了建筑建材、电力能源、化工颜料、农副产品加工四大支柱产业,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家。
(二)商业概况
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增长。2022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36亿元。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9亿元,限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7亿元,从所在区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11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24亿元。从消费形态看批发业销售额5.83亿元;零售业销售额14.39亿元;住宿业营业额0.98亿元,餐饮业营业额2.74亿元。
(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天水市商务局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天商发〔2021〕230号)文件,通过摸底调研,前期论证,结合我县实际,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做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13个部门参与,15个乡镇配合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制定了《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办法》《甘谷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协调工作制度》和《甘谷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等配套措施。按照中央资金支持方向发布项目征集公告,审核企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查重”,与财政、发改、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核查项目是否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成立评审小组,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对企业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引入审计或第三方参与项目预算审核与票据核算,确认评审结果,在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公示项目信息,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动了工作落地。
(四)取得的成效
——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全县有商贸服务业主体26505户,其中商贸流通企业39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23户、电商企业153户、住宿餐饮业81户、批发零售业478户、再生资源回收企业7户、大中型商场9家、超市18家、个体工商户20166家、物流快递公司12家、物流配送服务点97个。全县在库限额以上商贸企业47户,其中批发企业6户,零售企业27户,住宿企业6户,餐饮企业8户。
——商贸物流业态日趋丰富。随着大数据分析、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的广泛运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邮政、京东、德邦、顺丰、中通、圆通、韵达等12家快递公司在甘谷设立网点97个,全县快递功能覆盖率90%。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整合优质物流资源,建成了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农村物流服务中心1个、乡镇电商物流服务站15个、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267个,形成了“县有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服务格局。“中央厨房”、“小店经济”、“夜间经济”、同城配送、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正在兴起,新型商贸流通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推动了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进步。
——信息技术支撑更加有力。全县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移动电话用户40.27万部,宽带用户8.94万户,5G客户7.14万户;2022年收发物流快递包件3400万件,其中收件2584万件,发件816万件。“互联网+”向商贸物流业全面渗透,智慧城市、智慧乡村、互联网金融、远程教育和医疗、电子商务等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为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传统商业信息化改造全面展开,云商示范馆、网货供应中心、直播带货基地、电商服务中心以及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助推了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亮点。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效。强化规划引领,突出大型综合商业体、物流园区、商品市场、特色街区、电子商务等重点,加快流通设施建设。先后建成甘谷客运中心、陇东南汽配城、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中心、新城国际配套商住楼、地下商业街、五金机电城、甘谷县花椒交易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盘活民间资本建成运营三保华盛购物中心、大润发发到家超市、每日生鲜超市等商业主体。改造完成了甘谷县尚都百汇美食街,陇东南风情文化商业街等特色街区建设。新建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8个,乡镇农贸市场6个,社区便民市场7个。线上运行网络销售APP小程序50个,培育电商主体4904户,开办网店5000余家。从摸底数据看我县商业体系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基本型。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商业总体发展规模和水平不高。县域商业业态仍以传统零售为主,商业发展模式仍占据主导地位,商业综合体、特色业态发展不足,有档次、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经营有特色、辐射范围广的业态所占比例不高,缺乏与我县未来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商业设施。
2.商贸物流比较优势不突出。新型商贸物流业态尚未形成,物流园区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功能较为单一,开发建设过程中过多的复制了地产发展模式,对气调仓储、物流配送、会展、信息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落实不到位,呈现出以单向输入型为主的特征。
3.新兴物流配送业发展不高。现有物流快递企业,基本都是运输、仓储、装卸搬运、配送等功能的物流企业,没有形成集聚、集群、集约效应,众多中小物流企业大多分布于县内各条主干道、次干道,甚至居民密集的巷道中,分散经营,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简陋,企业间缺乏有效沟通,各自为阵,信息不联通,资源不互动,价格不统一。
4.物流企业的仓储设施落后。目前,我县的物流企业规模和实力都比较小,大多为个体户,只能提供简单的货物运输和仓储服务,仓储设施落后、容量小,冷链保鲜几乎处于空白,而且相关的包装、加工、配送等增值服务没有开展,客户个性化需求无法满足。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市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确保到2024年,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4家;县级物流配送中心3个;乡镇商贸中心15个,覆盖率100%;村级便民商店405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100%;乡镇快递物流站点40个,覆盖率100%;快递进村300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100%;农村电商服务267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100%。基本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增强型商贸中心,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有增强型便民商店、快递进村、电商服务,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显著提升。
(二)年度分解任务
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建设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县县域商业实际,年度分解任务表见下表:
指标类型 | 2021年底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约束指标 | 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数量2个 | 1 | 1 |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量1个 | 1 | 1 | |||
乡镇商贸中心数量15个、 覆盖率100% | 100% | 100% | |||
村级便民商店数量365个, 具备条件行政村覆盖率100% | 380个, 100% | 405个, 100% | |||
“快递进村”数量282个、 覆盖率70% | 292个, 90% | 300个, 100% | |||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20% | 22% | 30% | |||
自选指标 | 培育龙头流通企业数量1个、覆盖县数 | 1家 | 2家 | ||
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3.57亿元、年增速10.9% | 33.36亿元, -0.6% | 37.36亿元,12% | |||
乡镇集贸市场13个,改造2个、占比15% | |||||
新建专业市场 | 1 | 1 |
(三)建设类型和标准
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按照增强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新建邮政县级物流共配中心、六峰镇花椒集散中心;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白家湾果品分拣中心、磐安镇蔬菜冷链物流基地。建立三级商贸服务、农产品上行网点,在全县形成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服务体系。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常住人口的区域商业中心优势,引导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以乡镇商贸中心类型、面积、人口等确定功能标准,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使乡镇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以及美容、美发、餐饮等一般性消费需求。把县域商业村级末端建设好,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金融、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涉农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保障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
三、市场化推动重点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县城改造升级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中高档商业基础设施,推动消费业态集聚,满足县城居民大件、高端消费。鼓励新建或改造一批村级连锁商店,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金融、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涉农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满足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重点企业,向乡村延伸网络,发展数字化、连锁化经营,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服务。鼓励农产品产业化经营主体探索订单生产、参股分红等利益分配联结机制,引导带动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加快培育一批产供销协同高效发展的农产品流通企业。
(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乡镇物流中转站共建共享,提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县域内商贸、交通、邮政、快递、供销、农业网络节点共建共享、运力资源互用互补。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2日。在整合县域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信息共享、数据互联,降低农资、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物流成本。完善农村物流末端网络,以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便利店、夫妻店、邮政点、电商网点等为载体,建设改造一批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三)改善县域商品供给渠道
推动供销、食品、日化、金融、保险等相关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打破商品的地域价格限制,让农民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开展汽车下乡惠民促销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赠送加油卡等方式对农村居民消费给予补贴,提振农村汽车消费市场。开展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以多种方式开展家电消费促进活动,激发农村居民对高新技术家电产品消费。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消费者更换、新购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促进家具家装消费。推动部分便民市场提档升级,具备大众餐饮、代收代缴、补衣缝纫、便民维修等4项基本服务功能,选择增加托管服务、便民药店、快递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文化旅游服务、法律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和“互联网+”智慧型功能中3项以上便民服务功能。壮大农村电商消费网络,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功能
1.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补齐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短板,支持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提高农产品产后预冷、储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能力,满足农产品跨地域、大流通、反季节需求,提高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利用率。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支持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规模适度的冷藏保鲜设施。
2.健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支持农产品田头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产业地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增强市场交易和服务管理水平,打造以农产品产地市场为核心的现代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支持寄递物流企业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寄递服务。发挥农村快递网(站)点辐射带动作用,打造“电商+云仓+快递物流”仓配模式,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降低产品运输时间及成本。
3.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积极培育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培育当地农产品形象和品牌。推广订单农业,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签订长期农产品采购协议,实现精准对接,增强农副产品持续供给能力。鼓励农产品流通主体,自建或合作建设生产基地,向生产环节延伸链条。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设立直销门店或在农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设立专档、专区、专柜,发展直采直供直销。发挥对口支援、县企合作等作用,借力全国性农商互联活动、各类展会等平台,促进乡村振兴重点村农产品产销对接。
(五)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供给
1.健全农资流通网络。鼓励有实力的农资流通企业开展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合作,充分发挥农资服务网络优势,加快建设农资区域配送中心,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增强全县农资终端配送和服务能力。开展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农技培训、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土地托管、农产品销售等综合 服务,夯实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大绿色农资服务方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2.优化农村生活服务网络。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依托乡镇商贸中心,提供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农产品收购、农产品加工、商品配送等多种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邮政快递暂存或配送等便民服务。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为农民提供服务,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
3.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围绕销售劣质儿童玩具、文具、妇女用品、老年用品等日用消费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侵权假冒等行为。结合春耕、夏种、秋播等重要农时季节,加大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生产资料监管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加强农村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制度、严查无证无照等行为。完善农村消费维权机制,增强农村消费维权保障和维权供给,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做好消费者维权受理、查办、反馈等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维权服务。促进绿色发展,引导绿色消费。
四、重点项目及投资计划
甘肃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515万元,以“先建后补”奖补方式撬动社会投资,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省资金规模,统筹用于支持乡镇商贸中心、邮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商品化的设施设备等购置支出。待阶段性和最终验收通过后,给予奖补。企业实际投资总额及奖补计划以终结验收审查核定为准,视情可做调整,奖补资金比例不超过45%。
(一)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
中央资金支持改造提升12个乡镇商贸中心。鼓励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下沉,通过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以单体商超、商圈、商业街等为基础,在乡镇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餐饮等业态融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电子收款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提供农产品收购、农资销售、物流配送、便民生活服务等功能,满足乡镇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需求。到2023年12月底前,建成12个符合《建设指南》标准的基本型或增强型乡镇商贸中心。结合我县山区和乡镇人口密度实际,对一些山区、半山区乡镇可放宽建设条件和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乡镇商贸中心升级
项目建设单位:甘谷县每日生优鲜品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造提升
建设期限:2022年8月—2023年12月
投资总额:700万元
奖补计划:305万元
(二)新建邮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中央资金支持新建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标准规范建设,优先打造邮政标准化县城物流配送中心,后期整合物流企业资源,引进多家物流服务企业入驻邮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数据互通,统仓共配,降本增效。中央资金支持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完善设施设备,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县级智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完善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和快递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承办企业、采购商、配送网点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物流配送和管理运行效率。按照“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统一标准”原则,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开展市场化合作,加强货源、仓储、站点、车辆、人员、线路、信息等资源整合,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到2023年12月底前,建成1个符合《建设指南》标准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和县域到乡镇寄递物流配送能力,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30%以上。
项目名称:县级物流共配中心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甘谷县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期限:2023年7月—2023年12月
投资总额:50万元
奖补计划:22万元
(三)增强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
支持农产品产地拓展延伸产业链,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仓或龙头企业等,加强县域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建设,遴选一批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分类指导,鼓励研发应用产后初加工、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完善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追溯系统等基本功能,实现统一分选包装、统一检验检测、统一装卸配送,提高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
1.项目名称:甘谷花椒农产品商品化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甘肃农小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期限:2023年7月—2023年10月
投资总额:145万元
奖补计划:63万元
2.项目名称:甘谷磐安果蔬农产品商品化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甘谷宜隆圆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性质:改造
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3年11月
投资总额:155万元
奖补计划:68万元
3.项目名称:甘谷苹果农产品商品化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甘谷县康苹果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3年12月
投资总额:130万元
奖补计划:57万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建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选择项目、确定企业、推进建设、组织验收、拨付资金和报送信息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1.对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产品上行的便民设施设备等购建支出。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设施改造,主要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加以推进。
2.为保证项目支持资金的合理使用,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项目管理制度》、《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比例、审计、验收等管理规定。
3.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联合验收,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三部门备案,并按程序拨付资金。项目承办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不用于:征地拆迁、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三)加强项目管理
1.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设立项目建设台账,明确承办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期限、计划投资总额等事项。建设期(即:有效投资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
2.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对项目建设实施验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和投资审计报告,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3.县商务局要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向市商务局报送县域商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绩效评估
1.县财政局指导县商务局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县商务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行“双监控”,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项目资金日常管理报备情况等。
附件:1.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项目表(清单)
2.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
3.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办法
5.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协调工作制度
6.甘谷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