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gxrmzf/2024-00134 时间:2024-01-26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谷政办发〔2024〕3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甘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甘谷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0〕17号)、《关于印发甘肃省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黄河污防组发〔2021〕1号)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天环委办发〔2023〕41号)要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倒逼岸上污染源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

二、目标任务

以改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原则,在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不断改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整治要求

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台账,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每个排污口的整治要求、具体措施、整治目标、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实施分类整治并动态更新。要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优化、工业结构调整、污水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有机结合,根除污染病疾。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到位;对涉及污水管网和治污设施建设、生态系统修复等需要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阶段目标,分步推进,坚决防止出现“扩大化”“一刀切”现象。要严格质量、务求实效,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衔接相应水功能区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排污口整治措施。把排污问题有没有解决、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整治效果的根本标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对列入整治任务的排污口,要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形成工作闭环,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县渭河沿线292个排污口整治任务,并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打通渭河流域污染防治堵点节点,持续提升全县环境治理能力。

四、任务分工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大像山镇人民政府、新兴镇人民政府、磐安镇人民政府、六峰镇人民政府、谢家湾乡人民政府、甘谷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入河排污口整治。

1.大像山镇人民政府、新兴镇人民政府、磐安镇人民政府、六峰镇人民政府、谢家湾乡人民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总责,根据省、市、县部署时间节点推进整治工作。在做好雨污分流基础上,城镇区域的污水纳入市政管网,农村区域的结合区域面源综合治理,因地适宜开展雨洪沟渠的生态修复。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道破损等排污通道不规范的排污口,完成管道维修整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城区周边的排污口,通过截污纳管工程将污水定期抽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沟渠内垃圾以及杂物进行清理,确保排水通畅,需要依法取缔的,结合排污口实际情况和防汛安全需求,合理进行合并封堵。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制定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2.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负责生态环境部交办渭河流域甘谷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抓总和统一监管,对排查整治实施统一调度,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编制全县“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建立健全甘谷县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名录。配合国家、省市开展现场核查等工作。建立甘谷县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张图”,推动形成入河排污口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对农村污水处理站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县住建局: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查清混合废水排污口和非法排污口数量,厘清责任主体。对无权属主体的管网或箱涵纳入点,实施封堵。对有权属主体的,各责任单位分别进行整治。加强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维修,督促、指导和监督完成本行业相关排污口整治工作。

4.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整治范围内水系矢量图,汇入渭河干流的河流等水系名称、水系长度、属地、位置,督促、指导和监督完成本行业相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5.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入河排污口溯源结果,督促、指导和监督相关乡镇厘清责任主体,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农田退水等进行分类整治。

6.县畜牧兽医中心:督促、指导和监督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对需要依法取缔的畜禽养殖排污口,进行封堵合并,严禁养殖污水流入灌溉水渠。

7.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督促、指导和监督完成辖区内企业完成雨污分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此次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重要抓手,是巩固和改善渭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统筹开展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重要政策依据。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要会同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将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等纳入工作计划,确保措施、资金、责任“三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有关乡镇、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格按照整治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上报整治工作进度,对已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及时上报验收申请。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对整治成果进行验收,确保整治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并建立入河排污口销号档案。

(三)强化宣传引导。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以多种方式参与入河排污口整治,对整治工作期间涌现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严明纪律作风。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排查整治工作始终,以党建统领推动工作实效,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突出政治建设,严明纪律作风,坚决克服各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推动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


解读链接:http://www.gangu.gov.cn/info/1841/5531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