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2603040082658C18C | |||
| 标 题 | 异地看病报销比例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3月4日 | |||
| 信件内容 |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异地看病报销比例”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天水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工作的通知》(天医保发[2025]21号)文件精神,参加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患者,在外地住院看病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或线下办理),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类型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1、跨市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备案)不降低报销比例。 2、跨市异地转诊人员(转院证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3、跨市临时外出(身份证备案)备案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5个百分点。
甘谷县医保局 2026年3月4日 |
|||
| 处理对象 | 甘谷县书记、县长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3月04日 | |||

信件内容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