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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标    题 尊敬的大庄镇领导您好!这些日子我很困扰,
姓    名 巩**
信件内容 尊敬的大庄镇领导您好!这些日子我很困扰,执法同志劝导不能摆摊,台阶的粮仓让搬到店内。虽然没办法店内陈列,我们都已按要求整改。还有两件事不是很理解,烦请领导解惑! 一、统一商铺门头一事首先我们支持不反对。 1、要看到市容整改的红头文件对门头要求的规定。(我的门头是褐低白字符合整改后色系要求) 2、如涉及收费要有收费依据以及出具发票 3、门头不违反法律法规、公俗良序还要强制整改涉嫌违反自主经营权。我们将进行行政复议以及信访上诉。 人民日报指出招牌“统一”≠“单一”,一刀切式的统一既切断了商铺生长脉络、市场活力也切断了城市文化记忆。 二、关于室外楼梯我们一线执法同志唯上负责也要理解有些二楼室内上不去,对于没有超出建筑物的室外楼梯是否考虑作为消防楼梯修缮后保留? 楼梯外伸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建筑面积内不允许存在室外楼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假定影响市容需要拆除是否应该补偿? 是否要有拆除文件? 是否需要业主签字同意? 补偿金额没有确认前如果坚持强拆我们会报警要求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会全程摄像记录损坏物品价值。留证诉讼要求赔偿。对于不作为者将向上一级监察部门投诉。我们不会暴力抗法,只会拿起法律保护自己! 公权是受法律约束的。执法要有法可依,不能以个人喜好去执法! 简单的一刀切即是懒政惰政也是霸政!督促政府力戒形式主义,尊重民意,不要拍脑袋定政策。人民群众满不满意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为人民服务是要关心人民需要什么,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帮助恢复经济不是增加负担。国家提倡地摊经济,我们却不让摆摊设点。不要在堵门断路上谋求政绩,通自来水、修厕所人民期盼已久,希望能尽快落实!!! 门头符合色调的,楼梯没有外伸的能否柔性执法不要一刀切。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放在农村建设重要位置,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我镇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镇大部分村基础设施还不健全,人居环境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微波站区域自2012年小城镇开发建设以来,因规划标准低,监管不到位,维护不及时,群众参与度不高,导致整体环境差,道路破损严重,污水横流,基础设施陈旧,乱搭乱建现象十分突出,居住群众苦不堪言。为进一步提升微波站区域人居环境水平,经过多方调研和征求群众意见,镇党委决定在该区域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于2022年,硬化微波站主街道4800平方米,建设排水渠1440米、排水边沟980米,铺设涵管23米、人行道彩砖800平方米、道牙石1100米,新建垃圾中转站1处。2023年,硬化加油站至大庄村杜家湾组道路16200平方米,建设排水渠400米,改扩建公共厕所1处(15平方米),绿化公共空地1100平方米,安装防护栏杆550米,新建垃圾分类收集屋1座,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当地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微波站乱搭乱建的拆除涉及该区域相关住户的贴身利益,因此,被确定为拆除对象的楼梯是经过反复确认的:一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是侵占公共区域的。且自微波站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来,得到了该区域群众的大力支持。针对微波站沿街乱搭乱建十分突出的情况,镇政府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微波站区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安排部署会议,并组建了工作专班,前期主要采取逐户动员微波站沿线商住户按照要求自行清理店外经营、乱停乱放车辆等乱象和破损门头牌,占道楼梯,乱搭乱建板房、雨棚,危险建筑及未按要求安装的落水管等。同时,对剩余占道楼梯,乱搭乱建板房、雨棚等将在短期内予以强制拆除。

关于您反映门头牌更换的问题,因微波站部分门头牌破损,且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我镇动员相关商户对上述门头牌及时更换,且采取自愿原则,对同意更换的按照200元每个的标准进行补助。

关于您反映摆摊经营的问题,微波站地处八大路大庄段通往秦安县的主要路段,过往车辆、行人较多。因此,我镇在积极支持微波站市场经营的同时,为了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对有店铺的商户要求全部在店内经营,一律取缔户外经营、占道经营。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在逢集日(农历逢三、六、九日)对在微波站无商铺而摆摊设点的,一律要求在指定范围内规范经营。

最后,欢迎您对我镇镇村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甘谷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处理对象 甘谷县书记、县长信箱
处理时间 2023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