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6 10:57
来源: 甘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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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甘谷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安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甘谷县公安局充分利用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0条。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1条,其中发布政务动态90条、公示公告12条、政策文件3条、政策解读3条,发布牵头重点领域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投诉、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和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甘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审核和上报发布管理制度,新媒体信息发布施行逐级审核制,我局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规范运转,并对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网站巡查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使政务新媒体建设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废止数量及现行有效数量均为0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做好“甘谷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和政务信息平台的日常运维工作,及时公开信息、服务群众,促进警民关系和谐融洽。

(五)监督保障按时规范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定期与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严格信息审核,严把公开内容和质量关,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各项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当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平台互动功能的运用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改进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持续优化工作机制,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针对存在的不足,着重推进了以下改进:一方面,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内容建设,规范公开流程;另一方面,着力优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功能,丰富互动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和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甘谷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网址:http://www.gangu.gov.cn/zfxxgk/zfxxgknb/a2024n.htm)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甘谷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南滨河路7号公安局办公楼616室,邮编741200,电话:0938-8897607,传真:09388897634,电子邮箱:ggxga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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