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名“安静人”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甘谷环保工作的关注。现就你反映问题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系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24日)第四条、第七条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 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以及天水市环境保护八项机制和天水市污染防治“十大工程”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已将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划归县综合执法局。建议您向甘谷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为0938-563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