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八里湾镇干部不作为,不为民办实事问题的答复 |
| 内 容 |
尊敬的县长,你好!
我是八里湾镇城峪沟村民,我投诉八里湾镇干部不作为,不为民办实事。2016年-2018年我父母亲因为患有大病;肝硬化失代偿期;长期在医院治疗,先后花去几十万元,并贷有扶贫贷款,家里因病至贫。村里在2017年中旬左右给我家放了低保,2018年年底左右父母因病先后去世,可是在2019年3月份镇李取消了我家的低保。因父母看病先后欠账几十万,并贷有扶贫贷款,还在才2岁多,家里收入全靠我一点微薄的收入支撑,可镇里取消了我家的低保,我想问问这是什么原因,村里能修起几十万房子的都能拿低保,我们这样的家庭却什么也没有,我不知道共产党的政策是给和村书记或镇里领导关系好的人的吗?我希望能给我一个答复。 |
| 办件编号 |
20190702 |
留言时间 |
2019-07-02 |
| 答复状态 |
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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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7月2日,您在甘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 反映关于八里湾镇干部不作为,不为民办实事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低保享受、退出的过程:王永忠家于2013年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当时家庭人口2人,享受所有精准扶贫政策。王自强一家3口于2016年12月份将户口迁入父亲王永忠名下,2017年前半年,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调整低保的要求,村上在召开低保评议会议上了解到王自强父母亲王永忠、张义巧均患有大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家庭支出大,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王永忠全家5人均享受一类低保,并于2017年7月份开始享受。2018年5月、8月王永忠、张义巧相继去世。王自强一家3口在户口迁入时经本人陈述在兰州打工,3人均在兰州居住生活,在王永忠夫妻去世后,经从单位吊唁来人处了解得知,王自强已在中铁十五局兰州项目处就业上班,家庭收入超过贫困家庭收入标准。平时回家均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群众对该户享受一类低保反映强烈。在2019年3月份民主评议调整低保的过程中,按照农村低保政策对象认定条件,王自强一家3口退出低保享受范围。家庭实有人口享受一类低保至2019年3月底。
二、患病医药费报销情况:王自强父母亲王永忠、张义巧患病期间,据不完全统计两人自2016年3月份以来多次住院花费总金额为37.097万元,报销总金额为33.5万元,个人自付共3.6万元。期间,村上动员村民、本村外地工作人员、社会人士通过滴水筹捐款5万余元,凡属来村下乡工作的各级干部、村内有关人员均个人现金捐款,捐款共计约6万余元。一类低保金共享受约2.6万元。镇村临时救助、困难救助多次近万元均不在列。2015年享受精准扶贫贷款5万元,2018年到期后未偿还,并扬言“谁贷的款让谁去还”,多次交涉逾期不还后经村上多次动员协调只好续贷。根据以上统计数据反映,“因父母看病先后欠账几十万”的表述不实。
王自强反映的享受低保不合理、乡村干部不作为、村里能修起几十万房子的都能拿低保等问题,情况不属实。
甘谷县八里湾镇政府
2019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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