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甘谷讯【记者 颉凤】4月24日,甘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旭峰、副主任杨晓涛分别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旭、魏杰、张海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惠斌,县人民法院院长石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新建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巩固拓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巩固拓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副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