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谷县财政局、甘谷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天津帮扶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谷财发〔2021〕237号)和甘谷县商务局《甘谷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天津财政援助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谷商发〔2021〕17号)文件要求,遵循“统一标准、规范程序、部门审核、据实认定、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县内各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县商务局审核,现将第一期(1-7月)符合奖补政策的22家企业拟进行奖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6日至9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县商务局,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必须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0938—5632610。
附件:甘谷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天津财政援助消费帮扶奖补资金一期奖补计划
甘谷县商务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