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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10-31 19:47
来源: 中共甘谷县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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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网民要明辨信息真伪,认准权威信息来源,对网上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仔细辨别,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各类社交网络群组及微博、微信朋友圈、抖音、快手、贴吧、知乎等平台要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全县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县委网信办将联合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账号,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三、依法保护公民信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民个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在社交网络群组、互联网平台等发布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名誉等非法活动。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涉疫个人信息的传播范围,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散布公开个人信息并侵害他人隐私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共同维护网络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编发涉疫信息,所有信息均以甘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所发布的官方消息为准。网民参与话题讨论要客观理性,凡发布传播信息内容,不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和措施落实,不能造成社会不良对立情绪,不能煽动或刻意制造负面言论及焦点矛盾,对恶意“搞煽动、带节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传播,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虚假和违法信息。

举报电话:0938-5621029 0938-8897656

举报邮箱:ggxc029@163.com

中共甘谷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甘谷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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