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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像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小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不文明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24 16:03
来源: 大像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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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电动车火灾、电池爆炸事件频频发生,不少居民朋友习惯将电动停放在楼道、办公等区域,一旦发生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将会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为防止发生火灾,电池爆炸等安全隐患问题,大像山镇人民政府在此特别提示您:

1️⃣电动车应统一停放至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处,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2️⃣电动车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通过电梯通行;

3️⃣电动车停放地点周围禁止放置可燃物、火源、电热和燃气设施;

4️⃣小区禁止乱拉乱接充电线路、禁止在指定地点以外区域充电;

5️⃣严禁在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停放、充电;

安全警钟长鸣,消防常抓不懈。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请广大群众相互监督并劝阻,如您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通知镇安检办(联系电话:0938-5631043),让我们共同守护您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像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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