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动车火灾、电池爆炸事件频频发生,不少居民朋友习惯将电动停放在楼道、办公等区域,一旦发生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将会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为防止发生火灾,电池爆炸等安全隐患问题,大像山镇人民政府在此特别提示您:
1️⃣电动车应统一停放至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处,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2️⃣电动车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通过电梯通行;
3️⃣电动车停放地点周围禁止放置可燃物、火源、电热和燃气设施;
4️⃣小区禁止乱拉乱接充电线路、禁止在指定地点以外区域充电;
5️⃣严禁在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停放、充电;
安全警钟长鸣,消防常抓不懈。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请广大群众相互监督并劝阻,如您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通知镇安检办(联系电话:0938-5631043),让我们共同守护您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像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