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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关于正月十四社火表演期间城区部分路段禁止停放非机动车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02-02 15:12
来源: 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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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3年春节秧歌社火汇演活动顺利进行,避免城乡群众观看表演期间新城路两侧出现拥堵现象,县执法局决定2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当天新城路老渭河桥头至天门山段人行道全面禁止停放非机动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当天,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不得驶入新城路停放点,严禁在新城路老渭河桥头至天门山段两侧人行道上停放各类非机动车辆。

2.广大城乡居民应自觉遵守2月4日临时交通管制规定,步行至表演路段文明观看秧歌社火汇演活动,并服从现场安保工作人员指挥。

3.各临街店铺和单位应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杜绝店外经营和堆放物品现象,主动劝离、清理门前人行道上停放的非机动车。

4.县执法局将在2月4日上午全面清理新城路两侧人行道上乱堆乱放的物品,拖离停放在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辆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请广大城乡群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严格遵守管制路段通行规定,听从现场公安人员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指挥,确保社火表演活动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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